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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该拿精神病患者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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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该拿精神病患者怎么办?
本报评论员 徐迅雷
2016-03-30

如何对待精神病患?当然,大前提是将其当做病人看待,小前提是将其当做特殊病人看待。关键问题就是如何进行“监护”和“治疗”。

这何止是“吓死宝宝了”!3月28日上午11时许,在台湾台北市内湖区,一名4岁女童在西湖国小前的街边,惨遭一精神不正常的男子持菜刀砍杀,震惊了台湾社会。

当时小女孩骑着童车,由母亲带着去捷运(地铁)西湖站接亲戚。这个男子叫王景玉,33岁;他手持菜刀出门,随机选择一个小女孩进行砍杀。当时女孩母亲在身后仅一步之遥,但猝不及防,惊悚中目睹了瞬间过程。旁人见状,一拥而上制服了该男子。

这个杀人恶魔被捕后,向警方自称是古代尧帝,在笔录签名时,他不要“王景玉”,坚持要签“尧”字。警方在其家中搜出29本笔记本,里头全是胡言乱语,比如“把四川打回来”的攻略计划表等。29日,台湾警方发布新闻稿:这起案件,是精神病患杀人事件;凶嫌近四五年来屡有精神病症兆,曾多次送医;嫌犯父亲不知如何处理疑似精神疾病的儿子,也极度无奈,嫌犯成了“社会不定时炸弹”。

严重的精神病患者,是家庭的沉重负担,是社会的危险炸弹。在陕西渭南,去年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精神病患者弑父弑母大案:一个叫李宁的村民,在4年前用石头砸死了自己的嫂子,因其患有慢性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只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于是从轻判处5年有期徒刑;因减刑提前出狱,仅4个月后,他就杀死了父亲母亲。

精神病患者危害社会,这是一个世界性的大问题。曾记否,2011年7月22日,一个叫布雷维克的年轻男子,先在挪威奥斯陆引爆汽车炸弹,随后前往市郊的于特岛,朝参加夏令营活动的学生开枪行凶,连环袭击共致死77人,上百人受伤。布雷维克被鉴定精神失常,“作案时处于精神错乱状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患“妄想型精神分裂症”。布雷维克一年后被判入狱21年;刑期满后,如果他还被认为对社会构成威胁,刑期将会延长。

台湾著名作家龙应台曾说,她看一座城市的文明尺度是,这座城市怎么对待精神病患、对待民工、盲流。如何对待精神病患?当然,大前提是将其当做病人看待,小前提是将其当做特殊病人看待。对于这样的特殊病患,关键问题就是如何进行“监护”和“治疗”。

我国的民法通则、精神卫生法均规定,作为监护人,对精神病人具有监护的职责,但很遗憾,均非强制性规定。精神卫生法第30条的规定是,“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而实施住院治疗的条件有二: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请注意,这个“住院治疗”是处在“害人害己”的临界点上,之前不送医,其实也就失去了预防和防范的功能。精神卫生法第31条则规定,“监护人应当对在家居住的患者做好看护管理”,这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一句不靠谱的空话。

“自从得了精神病,人变得更精神了”——精神病患者最精神,可是管精神病的人和机制在哪里呢,为何总是萎靡不振?我们该拿精神病患者怎么办?全社会都要思考这个问题。对于残暴型的精神病患者,应该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应实行全员登记监管,而不能当做“隐私”而予以私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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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该拿精神病患者怎么办?
本报评论员 徐迅雷
2016-03-30

如何对待精神病患?当然,大前提是将其当做病人看待,小前提是将其当做特殊病人看待。关键问题就是如何进行“监护”和“治疗”。

这何止是“吓死宝宝了”!3月28日上午11时许,在台湾台北市内湖区,一名4岁女童在西湖国小前的街边,惨遭一精神不正常的男子持菜刀砍杀,震惊了台湾社会。

当时小女孩骑着童车,由母亲带着去捷运(地铁)西湖站接亲戚。这个男子叫王景玉,33岁;他手持菜刀出门,随机选择一个小女孩进行砍杀。当时女孩母亲在身后仅一步之遥,但猝不及防,惊悚中目睹了瞬间过程。旁人见状,一拥而上制服了该男子。

这个杀人恶魔被捕后,向警方自称是古代尧帝,在笔录签名时,他不要“王景玉”,坚持要签“尧”字。警方在其家中搜出29本笔记本,里头全是胡言乱语,比如“把四川打回来”的攻略计划表等。29日,台湾警方发布新闻稿:这起案件,是精神病患杀人事件;凶嫌近四五年来屡有精神病症兆,曾多次送医;嫌犯父亲不知如何处理疑似精神疾病的儿子,也极度无奈,嫌犯成了“社会不定时炸弹”。

严重的精神病患者,是家庭的沉重负担,是社会的危险炸弹。在陕西渭南,去年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精神病患者弑父弑母大案:一个叫李宁的村民,在4年前用石头砸死了自己的嫂子,因其患有慢性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只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于是从轻判处5年有期徒刑;因减刑提前出狱,仅4个月后,他就杀死了父亲母亲。

精神病患者危害社会,这是一个世界性的大问题。曾记否,2011年7月22日,一个叫布雷维克的年轻男子,先在挪威奥斯陆引爆汽车炸弹,随后前往市郊的于特岛,朝参加夏令营活动的学生开枪行凶,连环袭击共致死77人,上百人受伤。布雷维克被鉴定精神失常,“作案时处于精神错乱状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患“妄想型精神分裂症”。布雷维克一年后被判入狱21年;刑期满后,如果他还被认为对社会构成威胁,刑期将会延长。

台湾著名作家龙应台曾说,她看一座城市的文明尺度是,这座城市怎么对待精神病患、对待民工、盲流。如何对待精神病患?当然,大前提是将其当做病人看待,小前提是将其当做特殊病人看待。对于这样的特殊病患,关键问题就是如何进行“监护”和“治疗”。

我国的民法通则、精神卫生法均规定,作为监护人,对精神病人具有监护的职责,但很遗憾,均非强制性规定。精神卫生法第30条的规定是,“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而实施住院治疗的条件有二: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请注意,这个“住院治疗”是处在“害人害己”的临界点上,之前不送医,其实也就失去了预防和防范的功能。精神卫生法第31条则规定,“监护人应当对在家居住的患者做好看护管理”,这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一句不靠谱的空话。

“自从得了精神病,人变得更精神了”——精神病患者最精神,可是管精神病的人和机制在哪里呢,为何总是萎靡不振?我们该拿精神病患者怎么办?全社会都要思考这个问题。对于残暴型的精神病患者,应该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应实行全员登记监管,而不能当做“隐私”而予以私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