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值班律师坐堂把脉 但交易对象的范围不特定,如在微信群中进行买卖,则可考虑类比商事活动的规制对其进行法律的限制,经营主体的资格以及其交易活动的有关税收问题都应遵循法律的规定。 个人对个人交易的另一种情况是,交易对象的范围特定,如在朋友圈进行的买卖。针对这种小范围内的微商活动,目前法律并无具体的规定;但仍需注意几个问题:(1)法律禁止的东西不能卖,如枪支、管制刀具、毒品以及其他违禁物品等;(2)侵权商品不能卖,如A货,高仿等,轻则构成侵权需要赔偿,重则会构成刑事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3)法律规定需要取得前置性许可的物品,需要有相应资质才能卖,如经营药品等。 尽管目前法律在这方面还存在欠缺与空白,但是对于电子商务的立法也正在不断完善,因此,目前这些合法性模糊的微信买卖行为实则存有法律风险。 网购食品质量有问题怎么办? 微友:前两天我在网上买了十斤装的混合粗粮,就是红豆、绿豆、薏米、小米这种混合的。说是农家自己种的绿色无污染的粮食,价格卖得比超市里还贵一些。我看宣传图片以及好评都挺多的,就跟风买了十斤。 结果寄来的东西惊得我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别说是绿色无污染,那东西简直猪都不会吃的好吗!乌花出老高,完全是发霉变质了! 我拍了照发给商家,他们说要我证明照片里的就是他们卖的,这叫我怎么证明?我平时网购蛮多的,但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也不知道怎么处理,除了给商家差评,我还可以有其他途径要求赔偿吗? 答:差评并不是解决该问题的有效办法,也可能进一步恶化买家与卖家之间的关系,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建议:首先,买家可以选择向购物网站客服投诉,说明具体情况,并提交订单编号、物流信息、实物图片等详细信息,由购物平台协助赔偿。 如果购物平台的售后无法给出有效的解决途径,买家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和第56条的相关规定,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进行投诉。 仍不能得到妥善解决的,买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请求卖家承担赔偿责任。 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都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因此,买家只需承担初步的证明责任,对于“产品确实无问题”等进一步的证明应当由卖家承担。 若卖家确实存在欺诈经营的行为,在纠纷得到妥善处理后,买家也可提醒其他购买者注意,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见习记者 高峰 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买卖双方不用谋面就能进行的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以及在线电子支付等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如今电子商务早已渗透进我们的生活。昨天,“律师来了”签约律师吴旭华作为本周的主值班律师集中解答了微友对这方面的法律问题。现从中挑选一些平时微友普遍关心的两个问答,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吴旭华:“律师来了”签约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互联网信息专业委员会主任、杭州市电子商务协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朋友圈卖东西会不会惹出麻烦? 微友:我是全职太太,每天把小孩送去上学后就没什么事情了。我微信里加了很多卖东西的人,卖包、卖化妆品、卖衣服的都有,每天没事就看看她们的微信朋友圈。有句话叫“久病成良医”,买多了,我也想当当卖家。毕竟买得多了嘛,套路慢慢都懂了,也有了些渠道,但我有点担心,不知道法律方面对微信上的买卖有没有约束? 答:针对以微店的形式进行交易活动的微商,其应受到《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的制约。 个人对个人的交易活动,如果交易双方为非商事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