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书表情:怀念 去医院打针,买本书看就忘了疼 少年时,最常去两个地方:医院和书店。 我从小体弱,是医院的常客。谁知,医院旁边有家新华书店。我是天生的爱哭鬼,我爸却是难得的智多星。打针之前,他先领我去书店买支铅笔糖,揣在我兜里。铅笔糖细长,粉白相间,用花花的玻璃纸卷着,两头儿各系一条黄丝带。 冰凉的针头点到皮肤时,我就使劲儿地抓一下铅笔糖,好像它能赐予我力量。人小鬼大很好玩,总觉得外界有神力可借。孙悟空的七十二变也不怎么稀奇嘛,我认真训练的话,估计能会七十三变。这样小小的梦,好像每天都在绽放,人也快乐得要命。 上学以后,再去打针时,我就移情别恋了。不再青睐铅笔糖,而是爱上童话书。明明手里拿着铅笔糖,却不错眼珠地盯着书店深处。爸爸看懂了。我拥有了一本色彩斑斓的《白雪公主》。我的梦从糖甜游向了墨香。这下可坏了,从那时起,我竟然认为买书能抵抗疼痛。慢慢长大了,才知道读书还能治愈寂寞和孤独,还能令人变得勇敢和谦恭。书读多了,好像人也法力无边了。 关于书店的记忆,一幕一幕,都是爸爸和我。上世纪八十年代,没有那么多娱乐场所。每周去逛书店便是一家老小的终极娱乐。不能总买,就贴着玻璃柜台看,口水也不知道打湿了多少遍柜台。每次期末考试为之奋斗的都是一套书。感谢老爸,居然在某次大考之后,奖励给我一套金庸的《天龙八部》。用优异成绩换取自由阅读,值了。 说是逛书店,也就是闹市区有那么一家,挤在货摊与百货公司之间。至今,我还记得那举在高处的红字:新华书店。每次去公交车站时路过,仰头读一遍,心就安了。我爸爱买字典,大大小小,薄薄厚厚。他说那是科学的缩影,又或知识的起源。 我到北京工作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美术馆东街的三联书店买了一本《英语双解词典》。后来,我爸来北京看我,第一件事也是去逛了一趟三联书店。父女同心不敢说,但对书店的热爱却是代代相承的。 出差旅行,遇见书店从不错过。在台北,小伙伴们差点在诚品书店挂出寻人启事,因为我躲在一个角落,如痴如醉地读一本书,把时间忘了。可我不及我爸荒唐,他当年用一个月的工资,买了一套《世界语进阶手册》。我妈黑着脸给一家人吃了一个月清水白菜。我爸呢,根本不看老婆的脸,只顾乐呵呵地摸索他的“手册”! 如今,人们都习惯通过电商买书。可我仍然迷恋书店,迷恋那一屋子的墨香,迷恋墨香里裹过的糖甜。夜凉如水时,爱做梦,爸爸喊我:走,逛书店去!我迅速跳上自行车后座,将脸贴着他温热的脊梁,车轮碾过吱呀乱唱的石子,一对父女,逛书店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