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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保持股市健康发展
证监会开出 史上操纵股价案最大罚单 涉案当事人被罚约7.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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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开出 史上操纵股价案最大罚单 涉案当事人被罚约7.9亿元
2016-04-30

证监会昨日披露已对7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3宗操纵市场案,1宗内幕交易案,1宗内幕交易及违法持有、买卖股票案,1宗内幕交易及信息披露违法案,1宗信息披露违法案。

3宗操纵市场案中,深圳市中鑫富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鑫富盈)控制使用“四川信托-宏赢七十三号”等10个信托计划证券账户下挂的11个交易子账户,投资者吴峻乐控制使用“厦门信托-凤凰花香二号”等10个信托计划证券账户下挂的18个交易子账户和4个个人账户,合谋操纵“特力A”“得利斯”股票价格,反向卖出获利。

唐隆控制使用“夏某艳”等20个证券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虚假申报等方式影响“渤海活塞”股票价格和交易量,获利约3059万元。

叶兆平控制使用“田某”“巢某游”、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金赢12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账户共3个账户,非法获利约34万元。

上述均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对此,证监会决定没收中鑫富盈违法所得约1.5亿元,并处以约4.4亿元罚款;对中鑫富盈实际控制人李建林给予警告,并处以顶格罚款60万元;没收吴峻乐违法所得约1.7亿元,并处以约3.5亿元罚款。没收唐隆违法所得约3059万元,并处以约9178万元罚款。没收叶兆平违法所得约34万元,并处以约103万元罚款。

在1宗内幕交易及违法持有、买卖股票案中,原浙江证监局潘荣伟内幕交易“炬华科技”及违法持有、买卖股票,证监会已对潘荣伟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潘荣伟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约14.2万元,处以约42.7万元罚款;对违法买卖、持有股票违法行为处以约41.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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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开出 史上操纵股价案最大罚单 涉案当事人被罚约7.9亿元
2016-04-30

证监会昨日披露已对7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3宗操纵市场案,1宗内幕交易案,1宗内幕交易及违法持有、买卖股票案,1宗内幕交易及信息披露违法案,1宗信息披露违法案。

3宗操纵市场案中,深圳市中鑫富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鑫富盈)控制使用“四川信托-宏赢七十三号”等10个信托计划证券账户下挂的11个交易子账户,投资者吴峻乐控制使用“厦门信托-凤凰花香二号”等10个信托计划证券账户下挂的18个交易子账户和4个个人账户,合谋操纵“特力A”“得利斯”股票价格,反向卖出获利。

唐隆控制使用“夏某艳”等20个证券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虚假申报等方式影响“渤海活塞”股票价格和交易量,获利约3059万元。

叶兆平控制使用“田某”“巢某游”、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金赢12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账户共3个账户,非法获利约34万元。

上述均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对此,证监会决定没收中鑫富盈违法所得约1.5亿元,并处以约4.4亿元罚款;对中鑫富盈实际控制人李建林给予警告,并处以顶格罚款60万元;没收吴峻乐违法所得约1.7亿元,并处以约3.5亿元罚款。没收唐隆违法所得约3059万元,并处以约9178万元罚款。没收叶兆平违法所得约34万元,并处以约103万元罚款。

在1宗内幕交易及违法持有、买卖股票案中,原浙江证监局潘荣伟内幕交易“炬华科技”及违法持有、买卖股票,证监会已对潘荣伟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潘荣伟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约14.2万元,处以约42.7万元罚款;对违法买卖、持有股票违法行为处以约41.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