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做到精准救助、精准帮扶。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春风行动”“万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万户城乡困难家庭”等结对帮扶、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活动,着力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以及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城乡孤老孤儿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的发放工作,确保各项救助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户到人。组织好对低保边缘户、因病致贫户、流动困难群众等的临时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活动,重点帮助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残疾人、长期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实现就业,帮助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享受扶持政策,找到就业机会。做好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农民工返乡前足额拿到应得劳动报酬。 二、切实保障节日市场平稳运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节日期间群众的消费需求,落实好各项调控措施,精心组织货源,丰富商品种类,增加服务项目,保持市场价格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基本稳定。认真落实“菜篮子”区、县(市)长负责制,统筹做好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商品的保供稳价工作,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保障,确保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不出问题。严格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证城乡居民消费需要和节日市场平稳运行。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做好线上线下商品质量一体化监管工作,加大电商产品执法打假力度。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餐桌、流入市场。(下转A4版) (紧接A1版)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预防工作,做好各种疫情传染病监测防控、医疗急救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重大活动卫生保障等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精心组织“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广泛开展优秀民间文化艺术普及推广活动,精心策划网络文化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年货”。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丰富节日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强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坚决查处带有低俗内容的网络视听节目,大力整治网络虚假新闻。丰富旅游产品,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坚决查处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等突出问题,营造良好旅游消费环境。 三、扎实做好春运工作,保证群众节日安全顺畅出行。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密切各方协同,切实做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运力统筹和有效衔接,优化路网运行管理,增加运力供给,改进服务质量,大力提高综合运输服务能力。创新便民措施,优化完善互联网、电话、手机客户端等售票方式,扩充售票终端,加强旅客出行信息服务,做好学生、务工人员等群体购票服务。加强舆论引导,落实好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重点做好交通疏导管控。完善春运应急预案,妥善应对恶劣天气、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做好应急处置有关准备工作。强化春运安保工作,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红线,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密防范各类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着力抓好建筑工地、消防、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冶金、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烟花爆竹、水电气热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跨年夜”等大型集会和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控,防止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强化道路、水上等交通安全管理,加强监管执法和疏导管控,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加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车站、社会福利机构等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健全完善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风险预警机制,严格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协调联动工作。 五、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和问题,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抓好矛盾排查化解,妥善解决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资纠纷、非法集资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有效应对处置,从源头上预防各类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的发生。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采取有力举措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组织开展平安大巡防活动,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进一步加强对公交地铁、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重点地区的运营安全管理和公共安全防控,加强对枪弹危爆物品、寄递物流行业、网购和网络约租车等重点治安要素的源头管控,深化对电信网络诈骗、制假售假、敲诈勒索、传销和各类“盗抢骗”以及“黄赌毒”、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突出问题的打击整治,加大对重大恶性犯罪、专业型团伙犯罪、非接触性犯罪预防打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密防范暴恐活动,抓好反恐怖情报收集、基础摸排、巡逻防范、应对处置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筑起铜墙铁壁。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保障网络安全,促进网络空间清朗。 六、坚持节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严格落实《杭州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和相关制度规定,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积极倡导节俭文明节日文化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弘扬阖家团圆、其乐融融的中国年文化。引导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做好党内关爱帮扶工作,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等,关心工作在生产一线、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职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七、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防各类“节日腐败”。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市委“30条意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对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要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坚决防止反弹。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见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严禁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严明换届纪律要求,坚决查处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 八、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足够力量在岗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确保节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转。认真落实应急值守各项规定,完善应急联动机制,畅通信息渠道,负有安全监管和应急防范职能的部门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备勤,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所有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必须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大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公安、消防、医院、气象、银行、供水、供电、供气等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根据工作特点,安排好节日值班执勤,细化应急预案,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