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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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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指导意见
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2016-12-26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途径。

《意见》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意见》还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强化社会治理的价值导向,用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意见》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途径。

分析

促进核心价值观由“软性要求”向“硬性规范”转变

中宣部负责人称,制定这个《意见》,促进核心价值观由“软性要求”向“硬性规范”转变,是推进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举措。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发挥好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

强化社会治理的价值导向

在强化社会治理的价值导向方面,《意见》提出,社会治理要承担起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责任,注重在日常管理中体现鲜明的价值导向。一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网络空间治理,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暴力恐怖、民族分裂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引导和支持人们合理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二是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科研诚信规范,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发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引领作用和礼仪制度的教化作用,使社会治理的过程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

用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意见》提出,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一是着重提高司法公信力。严格依照事实和法律办案,确保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注重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加大涉民生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建立健全纠错机制,有效防范冤假错案。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畅通依法维权渠道,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最大限度发挥司法的人权保障功能。三是加强和完善司法政策、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遵循法律精神和原则,实行适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司法政策。发挥司法解释功能,正确解释法律。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及时选择对司法办案有普遍指导意义,对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示范作用的案例,作为指导性案例发布,通过个案解释法律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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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指导意见
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2016-12-26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途径。

《意见》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意见》还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强化社会治理的价值导向,用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意见》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途径。

分析

促进核心价值观由“软性要求”向“硬性规范”转变

中宣部负责人称,制定这个《意见》,促进核心价值观由“软性要求”向“硬性规范”转变,是推进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举措。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发挥好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

强化社会治理的价值导向

在强化社会治理的价值导向方面,《意见》提出,社会治理要承担起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责任,注重在日常管理中体现鲜明的价值导向。一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网络空间治理,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暴力恐怖、民族分裂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引导和支持人们合理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二是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科研诚信规范,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发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引领作用和礼仪制度的教化作用,使社会治理的过程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

用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意见》提出,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一是着重提高司法公信力。严格依照事实和法律办案,确保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注重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加大涉民生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建立健全纠错机制,有效防范冤假错案。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畅通依法维权渠道,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最大限度发挥司法的人权保障功能。三是加强和完善司法政策、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遵循法律精神和原则,实行适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司法政策。发挥司法解释功能,正确解释法律。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及时选择对司法办案有普遍指导意义,对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示范作用的案例,作为指导性案例发布,通过个案解释法律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