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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了,这一年的辛苦钱您拿到了吗?
十二部门严查农民工“被欠薪”
2016-12-13

本报讯(通讯员 高海伟 记者 何去非) 每年岁末年初是农民工被欠薪的高发期。为维护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无欠薪杭州”,市总工会、人社、公安、住建、市监、司法、交通运输等12部门联合,从11月底起至明年春节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据悉,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等建设施工企业,以及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等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情况。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是否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是否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是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检查期间,杭州市及各区人社部门将进一步畅通电话、网络、窗口等举报投诉渠道,发挥全市联动举报投诉平台统一指挥调度功能,做到“一点举报投诉、全域联动受理”,农民工在市内任何地点遇到欠薪,均可通过拨打本市12333热线进行投诉。同时,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要求,有关部门将对欠薪情况每日实行“零报告”制度,并完善“110”社会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另外,此次专项行动将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严格实行考核问责;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公安机关负责处理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市场监管和执法检查,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处理原则,市总工会等部门在认真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后,将严肃查处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等违法行为。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对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还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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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了,这一年的辛苦钱您拿到了吗?
十二部门严查农民工“被欠薪”
2016-12-13

本报讯(通讯员 高海伟 记者 何去非) 每年岁末年初是农民工被欠薪的高发期。为维护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无欠薪杭州”,市总工会、人社、公安、住建、市监、司法、交通运输等12部门联合,从11月底起至明年春节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据悉,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等建设施工企业,以及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等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情况。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是否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是否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是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检查期间,杭州市及各区人社部门将进一步畅通电话、网络、窗口等举报投诉渠道,发挥全市联动举报投诉平台统一指挥调度功能,做到“一点举报投诉、全域联动受理”,农民工在市内任何地点遇到欠薪,均可通过拨打本市12333热线进行投诉。同时,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要求,有关部门将对欠薪情况每日实行“零报告”制度,并完善“110”社会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另外,此次专项行动将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严格实行考核问责;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公安机关负责处理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市场监管和执法检查,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处理原则,市总工会等部门在认真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后,将严肃查处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等违法行为。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对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还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