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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习近平李克强分别致慰问电
习近平出访拉美三国并出席APEC利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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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 通过教育脱贫攻坚五年规划
台公布“7·19” 火烧游览车事件赔偿情况
“红通”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自首
特朗普外贸“新政”要动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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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逃海外13年,曾以为“死也要死在美国”……
“红通”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自首
杨秀珠归案,再次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再次证明海外不是法外、外逃不是出路,腐败分子想躲进“避罪天堂”是痴心妄想。
2016-11-17

杨秀珠,女,1946年出生,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涉嫌贪污犯罪,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745/7-2003。

2003年4月,杨秀珠获悉犯罪行为败露后外逃,先后窜逃至中国香港、新加坡、法国、荷兰、意大利。其间,杨秀珠还向法国、荷兰先后提出“避难”申请。在申请被有关国家驳回后,杨秀珠于2014年5月逃往美国并再次提出“避难”申请。

2014年以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领导下,中央追逃办统筹各方面力量,积极利用外交、司法、执法、反洗钱和反腐败等多种合作渠道,持续保持对杨秀珠高压态势,同时向杨秀珠介绍我有关政策,劝其放弃抵抗,投案自首,以依法得到宽大处理。杨秀珠由最初“死也要死在美国”,到“有回国念头”,直至最终主动撤销“避难”申请,作出回国投案自首的决定。

11月16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央有关部门和浙江省追逃办密切协作,潜逃海外13年之久的“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这是第37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杨秀珠归案是中美反腐败执法合作的重要成果。杨秀珠外逃美国后,中方通过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反腐败工作组渠道向美方提出协助遣返杨秀珠的请求,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和线索,美方遂将其逮捕并羁押。2014年12月,杨秀珠案被确定为中美5起重点追逃案件之一,双方指定专人,集中力量突破。中美联合工作组多次开展实地调查取证,杨秀珠涉案资产被依法冻结和追缴,案件不断取得重要进展。

外交部发言人耿爽16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美在杨秀珠案等一系列案件上的执法合作成功实践表明,腐败是国际社会的共同敌人,以“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碍”原则开展反腐败执法合作越来越成为国际共识,国际社会反腐败执法合作越来越富有成果。中国政府将继续同有关国家合作,为将外逃腐败分子缉拿归案作出不懈努力。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重申,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永远在路上,在逃的腐败分子必须认清形势,放弃幻想,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链接

反腐追缴赃款赃物如何处置?

中央纪委公布的数据显示,启动“猎狐行动”海外追逃追赃以来,截至今年9月共追赃79.94亿元。从党的十八大以来至2015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腐败案件中,除将涉嫌犯罪所得的款物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之外,还收缴了201亿元违纪所得。

根据刑法等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对赃款赃物的处理由侦查办案、案件管理、计划财务装备、纪检监察等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据介绍,缴获的赃款赃物主要有两个去向:一是法院判决后,判决中认定为受贿和违法所得的要上缴国库;二是法院认定为贪污、挪用公款等性质的,赃款要发还受害单位。此外,由于证据不足等原因,法院未认定构成犯罪的涉案款项要退还给犯罪嫌疑人或家属。

基层办案人员介绍,违纪违法案件的涉案赃物都是通过拍卖后将所得上缴国库的。

随着国际司法合作机制日益完善,海外也不是贪官逃避司法打击、转移赃款赃物的天堂。2013年,我国修改刑事诉讼法,增设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境外在逃嫌疑人在国内外的赃款赃物都可向法院提起没收、查封、冻结或扣押,并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请求相关国家承认和执行我国裁决。

短评

杨秀珠归案了,剩下的也跑不了

从潜逃到归案,杨秀珠一案历时13年之久。从亚洲到欧洲再到美国,“第一女巨贪”杨秀珠从隐姓埋名到妄图通过种种手段逃避法律,最终表明不过是徒劳。

杨秀珠归案,再次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再次证明海外不是法外、外逃不是出路,腐败分子想躲进“避罪天堂”是痴心妄想。

对杨秀珠本人来说,从荷兰地下室到美国监狱,13年来犹如过街老鼠,惶惶不可终日。从最初“死也要死在美国”,到作出回国投案自首的决定,杨秀珠的“心路历程”值得所有潜逃海外的腐败分子反省。

在轰轰烈烈的反腐败国际追逃行动中,杨秀珠不是回国自首的第一人,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人。中国共产党铲除腐败的决心从未动摇,也绝不会动摇。杨秀珠归案再次证明,纵使逃得再远、走得再久,仍躲不过正义的审判。对杨秀珠如此,对所有仍潜逃海外的腐败分子也无一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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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逃海外13年,曾以为“死也要死在美国”……
“红通”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自首
杨秀珠归案,再次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再次证明海外不是法外、外逃不是出路,腐败分子想躲进“避罪天堂”是痴心妄想。
2016-11-17

杨秀珠,女,1946年出生,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涉嫌贪污犯罪,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745/7-2003。

2003年4月,杨秀珠获悉犯罪行为败露后外逃,先后窜逃至中国香港、新加坡、法国、荷兰、意大利。其间,杨秀珠还向法国、荷兰先后提出“避难”申请。在申请被有关国家驳回后,杨秀珠于2014年5月逃往美国并再次提出“避难”申请。

2014年以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领导下,中央追逃办统筹各方面力量,积极利用外交、司法、执法、反洗钱和反腐败等多种合作渠道,持续保持对杨秀珠高压态势,同时向杨秀珠介绍我有关政策,劝其放弃抵抗,投案自首,以依法得到宽大处理。杨秀珠由最初“死也要死在美国”,到“有回国念头”,直至最终主动撤销“避难”申请,作出回国投案自首的决定。

11月16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央有关部门和浙江省追逃办密切协作,潜逃海外13年之久的“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这是第37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杨秀珠归案是中美反腐败执法合作的重要成果。杨秀珠外逃美国后,中方通过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反腐败工作组渠道向美方提出协助遣返杨秀珠的请求,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和线索,美方遂将其逮捕并羁押。2014年12月,杨秀珠案被确定为中美5起重点追逃案件之一,双方指定专人,集中力量突破。中美联合工作组多次开展实地调查取证,杨秀珠涉案资产被依法冻结和追缴,案件不断取得重要进展。

外交部发言人耿爽16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美在杨秀珠案等一系列案件上的执法合作成功实践表明,腐败是国际社会的共同敌人,以“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碍”原则开展反腐败执法合作越来越成为国际共识,国际社会反腐败执法合作越来越富有成果。中国政府将继续同有关国家合作,为将外逃腐败分子缉拿归案作出不懈努力。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重申,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永远在路上,在逃的腐败分子必须认清形势,放弃幻想,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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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追缴赃款赃物如何处置?

中央纪委公布的数据显示,启动“猎狐行动”海外追逃追赃以来,截至今年9月共追赃79.94亿元。从党的十八大以来至2015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腐败案件中,除将涉嫌犯罪所得的款物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之外,还收缴了201亿元违纪所得。

根据刑法等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对赃款赃物的处理由侦查办案、案件管理、计划财务装备、纪检监察等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据介绍,缴获的赃款赃物主要有两个去向:一是法院判决后,判决中认定为受贿和违法所得的要上缴国库;二是法院认定为贪污、挪用公款等性质的,赃款要发还受害单位。此外,由于证据不足等原因,法院未认定构成犯罪的涉案款项要退还给犯罪嫌疑人或家属。

基层办案人员介绍,违纪违法案件的涉案赃物都是通过拍卖后将所得上缴国库的。

随着国际司法合作机制日益完善,海外也不是贪官逃避司法打击、转移赃款赃物的天堂。2013年,我国修改刑事诉讼法,增设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境外在逃嫌疑人在国内外的赃款赃物都可向法院提起没收、查封、冻结或扣押,并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请求相关国家承认和执行我国裁决。

短评

杨秀珠归案了,剩下的也跑不了

从潜逃到归案,杨秀珠一案历时13年之久。从亚洲到欧洲再到美国,“第一女巨贪”杨秀珠从隐姓埋名到妄图通过种种手段逃避法律,最终表明不过是徒劳。

杨秀珠归案,再次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再次证明海外不是法外、外逃不是出路,腐败分子想躲进“避罪天堂”是痴心妄想。

对杨秀珠本人来说,从荷兰地下室到美国监狱,13年来犹如过街老鼠,惶惶不可终日。从最初“死也要死在美国”,到作出回国投案自首的决定,杨秀珠的“心路历程”值得所有潜逃海外的腐败分子反省。

在轰轰烈烈的反腐败国际追逃行动中,杨秀珠不是回国自首的第一人,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人。中国共产党铲除腐败的决心从未动摇,也绝不会动摇。杨秀珠归案再次证明,纵使逃得再远、走得再久,仍躲不过正义的审判。对杨秀珠如此,对所有仍潜逃海外的腐败分子也无一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