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萧检 记者 黄洪连 近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对在萧山区北干山“5·31”母女被害案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通报称,经依法审查:5月30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高某(男,36岁,安徽籍)在萧山区北干街道北干山上,使用水果刀将姜某某及其女儿杀害。 高某在向公安机关供述时称,因找工作不顺等原因,当日曾想上山上吊自杀,但因电线断了没成功,恰巧此时遇上爬山的这对母女,发生口角后他用水果刀将母女杀死。行凶后,高某有过数次自杀自残行为,直至被抓。 被害母亲今年25岁,女儿则年仅5岁,一家人来自贵州,孩子父亲在萧山打工,租住在附近的新街街道。 据悉,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