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该说是意料之中还是意料之外,在这场“New Balance”与“新百伦”之间的商标争夺战中,1906年就已经在美国创立、被冠以“总统慢跑鞋”的New Balance几天前还是在二审中败诉,失掉了自己的中文商标权。法理部分我不大懂,但至少就品牌历史以及整个纠纷的来龙去脉而言,实质上到底是谁侵了谁的权其实还是一望即知的。 国外品牌与最初进入中国市场时的代理商之间的恩怨情仇,说起来几乎可以贯穿整个中国商业、百货的发展史。这其中,有像New Balance这样反目成仇最终留下祸患的,当然也有更多最终实现互利共赢的。而萦绕在这些“豪门恩怨”周围,“山寨”似乎是一抹总也挥之不去的阴影。当然,客气一点,你也可以称它们“傍名牌”。 面对别人家动辄百年的品牌积淀,“万事开头难”的中国企业在最初的起步阶段选择一定程度上的“山寨”,我觉得可以理解。在这里,我所说的基于学习、借鉴、模仿的“山寨”甚至并不是一个贬义词。问题在于,站稳脚跟之后如何继续向前、走向何处? 从比较宽泛的意义上来说,现在有不少全球知名的品牌就是靠最初的“山寨”起家的,或者至少是疑似“山寨”。比如,珠宝界数量众多的“周氏家族”,轻奢品牌里那个像极了另一顶级品牌的马车LOGO,据称每年有数量众多的设计师辗转于各大时装秀场汲取灵感并快速设计、生产、上架的那个快时尚品牌,等等。只不过时至今日,已经不会再有人质疑它们的“山寨”,因为在经历了“傍”别人的品牌更快打开市场、“傍”别人的产品降低成本之后,它们无一例外都创造了属于自己的独特品牌价值,实现了原始积累后的创新发展。 如今的时代背景之下,几乎人人都在谈创新,但创新从来就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更多的还是站在前人肩膀上的那点儿灵光一现或者很走运的恰逢其时。有一句大家都很熟悉的广告词叫“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而现在赋予很多企业和品牌的使命其实是——模仿之后想方设法地实现超越,或者至少是另辟蹊径。 如果真能胸怀这样的使命、实践这样的创新,那么类似的商标争夺战才不至于被视作是“胜之不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