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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减排责任书,实行“行政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着力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全年实施减排工程项目383个,其中国家减排项目14个。全市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6.52%、4.01%、7.65%和10.88%,累计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173%、131%、148%、153%,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杭州市获得全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考核优秀城市称号。
排污权交易。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简称“排污权”)初始登记及交易,完成1017家企业的排污权初始登记和缴费工作,累计缴款金额11.19亿元。作为市财政收入贡献,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获得的非税收收入将用于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为我市环境治理奠定基础。构建全市统一的排污权交易管理体系,积极组织开展排污权线上竞价交易,累计开展6期排污权竞价交易,成交企业80家次,成交金额4954万元。
刷卡排污。“刷卡排污”管理逐步铺开,完成全市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238套(254家企业)刷卡排污监控端的安装,覆盖率100%。开展重点工业企业吨排污权税收贡献排名,实行差异化总量控制激励政策。桐庐县探索排污许可证“一证式”改革工作,有效整合环评审批(备案)、总量管理、“三同时”和竣工验收等各项制度,优化审批流程,明晰环境责任主体,提高了工作成效。
减排监测体系。一是开展监督性监测。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对全市国控、省控和市控废水废气污染源开展了全指标的监督性监测,并在市环保局门户网上公布。二是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行监测,推动监测数据的公布。建立了杭州市企业自行监测巡检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公布,并通知各地责令企业及时整改。三是加强自动监控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修订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机制,对职责和要求进行细化和明确。修订运维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运维考核细则和补助发放条件,提高运维质量,全面推进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至年底,监督性监测完成率为99.13%,公布率100%;自行监测公布率97.01%,完成率93.00%;国控重点源在线传输有效率98.36%。
(三)环境法治
环境法制建设。一是加强环境立法和宣传。《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已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和省人大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保障G20峰会,做好《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的立法工作,现正在市人大审议中。做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宣贯工作,编印宣传资料万余册,组织培训十余次,参加人员近万名。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广场普法宣传活动,宣传环保法律,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受理执法投诉。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杭法十条”重点任务,做好权力清单后续工作,对权力清单进行梳理完善。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和法律风险化解机制,提高环境依法行政能力。修订完善《杭州市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量罚办法》,进一步约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全面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控制污染负荷,通过强化产业导向、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切实控制了一批污染严重、与区域环境发展不相协调的建设项目。对符合审批原则,污染轻的高新技术、重点项目则实施简化程序、加快办理。全年共审批项目7127项,其中报告书项目254项,报告表项目3589项,登记表项目3284个,环评执行率100%。全市共验收1593个项目,其中市本级对8个项目在经过两到三级初审后实行委托审批,对211个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检查,验收项目23项,核发《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检查意见书》188份,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备案经营性用地项目56个,退役评价13个。
环境执法。全年全市共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048件、罚款4934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6件,刑事拘留66人,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27件,行政拘留55人, 移送案件数和拘留人数较去年分别大幅增长40%和137%。共实施按日计罚3件,实施查封、扣押29件,实施限产、停产8件。
环境信访、建议和提案办理。全年全市共处理环境信访24517件,较2014年上升5%,其中涉气信访占52.3%,涉水信访占13.1%,噪声信访占14.8%,其他信访占19.8%。妥善处理多起集体访、重复访,未出现严重的越级上访事件。全年收到省市“两会”建议、提案共67件,32件主办件全面完成上门征收意见,均得到代表委员满意评价并上网公布;35件会办件已及时向主办单位反馈。
(四)环境监测、科研和信息公开
环境监测。围绕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开展各项监测工作,完成峰会保障涉及的环境监测、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与管控措施评估三个子方案的编制并开展工作。一是扎实完成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噪声、辐射、生态环境、土壤等常规监测工作任务。二是完成国控、省控、市控、县(市、区)控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并及时做好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做好环境空气和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工作,做好环境空气国控点数据的对外发布和空气质量预报工作,全年环境空气国控点位实现系统无故障运行率99%以上。四是按要求开展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保证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科学、有效。五是全方位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编制《2015年杭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习监测方案》,开展临安苕溪流域、富阳钱塘江流域和杭州市港口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3次。完成应急监测11次。
环保科研。杭州市注重环保科研管理及应用。为保障G20杭州峰会环境质量,开展了杭州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完成系统正式上线;开展《杭州峰会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与管控会商方案》等3个专项研究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推进重大课题的开展,组织课题验收工作;完成重大专项《杭州市环境空气PM2.5来源解析持续研究》课题验收。开展优秀科技成果报奖工作,共获省环保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获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2项。
信息公开。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上发布PM2.5等实时浓度和AQI实时数据、全市1845条乡镇级以上河道水质数据、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监测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完成杭州环境空气质量和河道水质信息手机端APP发布工作。根据《杭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规定,市大气办通过门户网站、杭州“智慧城市”网络平台和相关官方微博、广播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大气重污染预警和启动应急响应信息,并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全年我市共发布2次Ⅲ级预警并启动2次Ⅲ级应急响应信息,11次空气质量提示,相关信息均向社会进行公示。对门户网站(杭州绿网)进行改版,整合信息公开目录。全年主动公开信息44533条,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46件。
学术交流与人才培训。成功举办了第一届西湖环境学术论坛院士报告会,并邀请院士做主题报告,为G20峰会环境质量保障提供科学参考。院士(专家)工作站举办2次环保技术交流会,邀请了国内一流环保科研机构的专家和学者与会,有关专家政策建议以《杭州环保信息》专报形式上报市委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全市辐射环境监测、离子色谱分析等多次业务培训,参加人员达300余人次。积极培养科技骨干,派员参加各类专业监测培训50人次。参加上交会等有关技术交流活动;组织市环保产业协会会员单位参加了“2015年第十六届中国环博会”。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通过“最美环保人”、“最美杭州人”、“十大平安卫士”等平台,涌现出一批优秀技术人员。
(五)环保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
环保宣传。全年杭州环保系统在市级以上平面媒体发稿550余篇(其中《人民日报》1篇、《新华每日电讯》1篇、《中国环境报》59篇、《浙江日报》28篇),编发专版8个。在杭州人民广播电台播出《环保之窗》专栏260期;出刊《杭州环保》杂志6期。 “杭州环保”发布微博2235条、微信716条。推出《今日环保快讯》栏目,全年累计推送信息583条。举办省市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现场活动,开展环保文艺演出进社区等主题活动10多项,参与人数达数万人。继续深化绿色系列创建工作。围绕“四进一下”开展环保培训,联合市委党校举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研讨班和乡镇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研讨班。编印发放《践行绿色生活、推进水气治理》等宣传折页、科普宣传片。
公众参与。一是加强对市环保志愿服务总队的指导。组织召开杭州市环保志愿服务总队总结会暨成立十周年纪念大会,完善志愿者组织架构和城区志愿者骨干队伍。全年开展志愿者护河护水、环保大讲堂活动、“一把伞,一座城”环保公益行动等环保志愿活动10余项。二是加强对在杭高校绿色联盟的指导。指导第七届在杭高校绿色联盟常务理事会换届选举,组织参加国家和全省环保比赛。举办“大中小学环保社团公众参与博览会暨第八届高校绿色论坛”,增进了高校环保社团间的交流。三是继续做好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严格执行相关公示制度,并做好环评等信息公开工作。
五、主城区环境保护工作
(一)上城区
深入实施“环境立区”战略,推进“五水共治”、“河长制”、“五气共治”、“四边三化”等重点工作。一是统筹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编制《杭州市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谋划“十三五”期间上城区环境保护工作思路,编制《杭州市上城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二是大力推进环境综合治理与改善。制作“河长笔记本”,进一步强化各级河长“治、管、护”职责,安装10个电子河长公示牌。完成合格规范饮用水源地创建,率全市之先实现污水“零直排”,顺利成为主城区首个“清三河”达标区。深入推进“五气共治”行动,关停企业1家,完成2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任务;率先完成1239辆黄标车的淘汰工作,空气优良率同比上升7.9%,PM2.5浓度同比下降7.6%。
(二)下城区
以“环境立区”为总战略,围绕“打造繁华时尚之区、建设幸福美丽下城”奋斗目标,不断强化环境监管,积极开展污染整治,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一是河道水质监测实现“全覆盖”,30条河道的93个断面每月开展水质监测,定期发布检测分析报告,为治水提供动态数据。二是五气共治打响“攻坚战”,取缔燃煤小锅炉60台,关停1家煤饼厂和塑料粒子加工厂;行政处罚1家加油站;牵头淘汰黄标车5123辆。三是环境违法刑事拘留实现“零突破”。向公安移交一起非法倾倒铅酸电瓶废液案件,刑事拘留3人。四是环保审批服务实现“再提速”。共办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278件,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五是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深推进”。完成建设7个社区生态角,创建3所市级绿色学校。
(三)江干区
紧紧围绕“美丽江干”建设,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依法履职,强化监管,不断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一是环境监管不断强化。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全年共检查企业1000余家次,行政处罚22家,向公安部门移送15家,行政拘留33人。二是环境质量有效改善。顺利完成黄标车淘汰等重点工作任务,空气优良率同比提高11.8个百分点。荣获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大禹鼎”。三是基层服务更加优化。积极推动涉及市区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开展容缺预审,便于群众办事。坚持“五个重”的处理原则,共处置信访789件。四是环保氛围日益浓厚。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载体,加强宣传;完成5家社区生态角和2家绿色学校创建。
(四)拱墅区
紧紧围绕“美丽拱墅”建设,持续改善辖区水、气环境质量。一是完成2015年生态(文明)宜居区建设九大工程任务,修订完善对街道的考核细则;二是制定《拱墅区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推进VOCs、建筑工地、码头堆场、混凝土搅拌站扬尘、黄标车淘汰、餐饮油烟、渣土运输等专项整治工作,全年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1.0%;三是实现全区污水“零直排”,全区61条河道监测全覆盖,13条重要河道断面水质实现自动监测。完成三个撤村建居社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实现长效化管理。2015年度运河出入境断面水质考核优秀;四是持续推进半山北大桥地区“清零行动”,中策橡胶永固分厂等3家重点污染企业实现关停转迁,杭钢半山生产基地、半山电厂5号燃煤机组实现关停。
(五)西湖区
围绕“美丽杭州”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全力推进治水、治气等工作。一是强势推进“五水共治”工作。区级河长带队,联合相关部门,牵头对97条河道开展21次环境联合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90余人次,督查河道89条,发现问题325处。二是大力开展大气污染整治。牵头制定《西湖区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西湖区大气污染防治类项目表》,协调推进我区32项大气污染防治类项目。三是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联合区公安分局查处了2起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刑事违法案件,刑拘了6名涉案人员。开展对汽修行业危废管理、危化品行业、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油烟、油气回收、建筑工地等专项执法,全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起,依法关停企业10家。
(六)高新(滨江)区
围绕“环境立区、生态优区”战略,加大投入、持续整治,强化领导、细化责任,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明显。一是进一步加快环境基础建设。编制完成《高新区(江北区块)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淘汰落后产能企业2家,新增污水管网5公里,新增污水纳管量8000吨/日,新建绿地30.6万方。二是进一步强化环境整治。解决各类异常排口102个,率先引入PPP模式治水,拆除非法开水炉81台。淘汰黄标车961辆,完成3家企业VOCs整治,安装50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在线设备。三是进一步严格环境监管。立案查处违法企业9家,移交公安3件。处置各类信访930件。四是进一步丰富环境宣教。印发各类宣传图册1.3万份。完成3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创建绿色企业1家、市级绿色学校1所。组织各类宣教活动90余次。
(七)经济技术开发区
以建设“美丽东部湾”为主线,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成功获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称号。一是围绕五水共治,完成涉河工程34项(类),投入资金4.06亿元,二号渠、五号渠黑臭成功摘帽,部队区域治水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推进“污水零直排”建设,完成38000户阳台水治理。二是围绕五气共治,完成杭联热电、中策橡胶等企业锅炉烟气深度治理改造任务,完成省7家重点企业的VOCs治理任务,淘汰黄标车853辆。三是围绕智慧美丽新城建设,推进智慧环保、智慧河道等一系列智慧项目的建设,打造全市智慧城市典范。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32个河道监测断面平均污染指数1.46,比上年下降24.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13天,优良率58.4%,优良天数增加20天,比上年增加5.5个百分点。
(八)西湖风景名胜区
围绕“建设一流的世界遗产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杭州旅游产业集聚区、杭州历史文化体验区”的目标,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推进“五水共治”,开展管网普查及信息化建设,完成溪流排水口普查。实施西湖钱塘江引水扩容水质提升一期工程、西湖水生态稳态转换和流场优化示范工程,全年引配水2.94亿立方米,西湖水质持续改善。二是深入大气整治,开展景区机动车环保行动、黄标车全面淘汰、非宗教场所烧香点整治等。三是创新解决新发环境问题,以湖滨公园为试点,结合日常劝导和社会自律处理群众自发性娱乐噪声,社会效益显著。四是打造生态宣教精品工程,杭州动物园创建为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杭州植物园与杭州日报联合打造的“科学松果会”等饱受社会欢迎。
(九)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
以五区建设为总目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一是全域治水。开展河道环境联合执法行动,整改涉河环境问题388处,拆除涉河违建4.9万方,消除直排口549个。二是全面治污。完成341户畜禽养殖整治,禁养畜禽26.58万只(头);完成45个砂石堆场整治和8家混凝土厂扬尘治理。三是全貌整治。累计拆除违法建筑97.45万方,完成龙坞茶镇百日整治,拆除辅房2241处、钢棚1446处、围墙9万方。四是全力监管。全年出动执法人员782人次,检查企业376家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4件,接处置信访304件。五是全新执法。建立电力部门协作机制,以立案取证在先、强制断电在中,严控石料来源在后等方式,彻底关停取缔12家碎石加工场,有效根治碎石噪音、粉尘环境污染。
(十)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以生态区创建和“五水共治”为抓手,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一是积极防控大气污染。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方案,超额完成黄标车淘汰799辆,完成小锅炉淘汰改造157台。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雷霆”专项执法行动6次,出动检查人员899人次,检查企业463家次,立案65件,移交公安5起,拟处罚款金额357.593万元。二是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开展“美丽河道万人行动”,发放“五水共治”倡议书5万余份,清理河道73条,总长143.67公里,清障641处、面积6296平方米,清违章31处、面积1566平方米。推进“污水零直排”,已进场施工19个,完成施工4个。三是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申报省级绿色学校1家,配合做好“四边三化”,制定了落实方案。成立大江东环境监测站,已通过CMA计量认证项目58项。
(十一)萧山区
围绕“五气共治”、“五水共治”、生态文明建设等中心工作,区域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一是总量减排工作取得新突破。完成88个减排项目,开展总量激励制度创新工作,组织和审核206家企业完成排污权初始化交易;联合公安、交通部门,完成淘汰黄标车10673辆;完成燃煤锅炉煤改气658台。二是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果。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通过环保部验收,牵头完成“三江两岸”、“四边三化”整治任务;编制完成《萧山区环境功能区划》。三是环境监管工作取得新进展。查处违法行为270起,共计罚款1183.75万元,责令停产157家次;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刑事犯罪的环境违法案件13件,刑事拘留27人。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关停了义桥镇四姑湾20家石料场和所有矿山企业。
(十二)余杭区
稳步推进“美丽余杭”建设,并取得较好成效,区域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一是持续深化生态建设,正式获得国家生态区称号,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按时完成“两路两侧”专项整治任务。二是全面推进“五气共治”,建立健全“五气共治”组织架构和工作制度;完成VOCs治理和黄标车淘汰任务。三是深入开展“五水共治”,完成269条河道、30条黑臭河的治理及1951个排污口整治,并对镇级以上河道实行每月1次的全覆盖监测。四是强化排污总量控制,制定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调剂使用实施意见,超额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五是加强环境监管监测,全面实施镇街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并在全国率先实行定向和不定向抽查,进一步提升了环境监测能力,完善环境监测网络。
(十三)富阳区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区为要求,抓好生态建设、执法监管、污染减排、行业整治、“五水共治”、“五气共治”和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在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创新完成18家企业排污权银行抵押贷款登记工作,综合整治杭新景高速富阳段、320国道沿线可视烟囱94支,有序完成52家彩钢、58家球拍等区域特色行业整治提升任务,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大幅提升,于6月下旬通过国家级生态区验收。全区空气优良天数302天,优良率82.7%,同比上升10.4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50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9.4%。富春江干流水质保持Ⅱ类水体,出境断面水质省级考核全年“优秀”,为近十年来首次。
《2015年杭州市环境状况公报》编写单位
主持单位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成员单位
杭州市统计局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
杭州市委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杭州市农业局
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