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市检 夏剑 记者 黄洪连 斑马线前礼让行人,这是杭州的一张文明金名片。即便是在拥堵的早晚高峰,杭州的私家车、出租车、公交车,还是能做到等一等,让行人先过马路。 然而,5月2日,建国北路莫衙营路口,司机赵某却因斑马线礼让问题,与59岁的华大伯厮打起来。 当天下午2点左右,华大伯走路行经事发路口斑马线时,一辆豫B号牌的黑色轿车差点撞到他。为此,华大伯便于轿车司机赵某发生了争吵。继而,赵某下车,与华大伯互相推搡。 推搡中,华大伯正要往后退,赵某上前踹了他一脚,随后又推了他一把。华大伯当即摔倒,头部着地,血流不止。 赵某见状,非但没有采取救助措施,反而驾车离开现场。 华大伯随后被120送往医院抢救。检查结果显示,华大伯有重度颅脑损伤、脑干出血、颅骨骨折、颅底骨折,目前仍昏迷不醒。 事发当晚11点左右,赵某被潮鸣派出所民警抓获。 赵某交代,事发前,他驾车由北向南行驶在建国北路上,到斑马线前,已经停车礼让了一拨行人,但没有注意到走得较慢的华大伯,因此,便启动车辆,准备通过斑马线。车头刚进入斑马线,华大伯正好经过,认为他有不礼让行为,并用手拍打了轿车引擎盖。赵某表示,是华大伯击打引擎盖的动作,激怒了当时觉得委屈的自己。 据了解,赵某今年19岁,河南人,独自来杭不久,无固定工作。5月17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赵某被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场小火灾,铺设水带为何比扑救还费时? 本报讯(记者 李维和 通讯员 马龙飞)扑救一场火灾,前后只有半小时,其中却有十多分钟花在了铺设水带上,为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景芳六区的居民们也很想问一问。 昨天凌晨3点不到,景芳六区31幢2楼发生火灾,消防景芳中队派出两车,于凌晨3点04分到达现场,其他中队增援车辆也随后赶到。 就在消防官兵准备扑救时,问题来了:本就不宽的小区主干道两侧停满了居民的私家车,消防车根本无法接近起火位置。 为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消防官兵兵分两路,一路挨家挨户疏散住户,另一路取出消防车上全部水带,从位于昙花庵路的小区门口开始,一路铺设到31幢居民楼下。据消防官兵统计,铺设的水带有20卷,总长度约300米。 由于铺设水带耗费了十多分钟时间,其间,火焰烧毁了3楼住户的窗外装饰,3楼楼道也被浓烟熏黑。居民倪女士说,逃生前她关闭了家里的防盗门,但屋内仍有部分电线被烧坏。 凌晨3点35分,火灾被扑灭。消防官兵又花了半个多小时,才将器材全部收回,清理现场后,于4点07分返回。 据了解,起火的是31幢202室,三居室户型,目前为一家小型儿童托管班。受火灾影响,屋内课桌等家具被烧毁。小区居民反映,该房屋实际使用人为租客,目前正在办理该房屋的购买手续。同时,有居民称,该房屋的房东前年曾进行精装修。 社区工作人员透露,根据他们了解的情况,火灾主要发生在客厅内,其他房间受损相对较小,起火有可能系电气线路老化所致。火灾发生后,社区已将单元内的8户居民疏散,并安排至附近宾馆暂时休息。而起火居民楼及周边居民楼的供水供电仍需一定时间才能恢复。 火灾具体原因,消防部门正在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