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宇翔)昨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财,朱金坤、项勤、陈振濂、吴春莲、郑荣胜、徐苏宾出席会议。陈红英、项永丹,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受主任会议委托,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作关于本次会议议程草案的说明。市人大法委负责人作关于《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作关于《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受市政府委托,市卫计委负责人提交关于提请审议《关于修改<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并作说明。项永丹代表市政府作关于杭州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公安局负责人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陈红英代表市政府作关于我市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市法院负责人提交人事免职报告并作说明。 经分组审议,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杭州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公安局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联组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法院人事免职报告。 会前,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讲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