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程鹏宇 通讯员 胡华龙)“浙江航运经济发达,核心港口区域船舶活动密度大,大气污染防治压力较大。浙江将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引导船舶使用低硫油、清洁能源,或采用尾气后处理技术等举措。”昨天,从浙江海事局召开的“浙江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将率先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从4月1日起,除军用船舶、体育运动船艇和渔业船舶外,其他所有船舶在控制区内的镇海、北仑、定海等十个港区靠岸停泊期间,应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m/m的燃油。 据介绍,浙江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工作将分步实施。第一阶段将在宁波舟山核心港区的镇海、北仑、定海等十个港区内实施,在评估第一阶段措施实施情况后,于2018年1月1日前适时启动第二阶段要求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包括船舶在排放控制区内所有港口靠岸停泊期间,应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m/m的燃油等。”浙江海事局宣传处副处长冯纲介绍,“浙江率先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有助于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的联防联控,有效控制船舶造成的大气污染,保障G20峰会空气质量优良,为我国其他排放控制区积累经验并提供示范作用。” 另据了解,对进入排放控制区期间或靠岸停泊期间使用硫含量≤0.5%m/m的船舶,目前正在研究出台支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