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黄红蕾 记者 阮妍妍)近日,多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防控寨卡病毒病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2016年第20号),根据公告要求,浙江检验检疫局采取加强口岸检疫查验、加强蚊媒监测等五项举措做好寨卡病毒防控工作。 同时,浙江检验检疫局还提醒大家,准备妊娠及妊娠期妇女谨慎前往寨卡病毒流行地区;前往南美和大洋洲等寨卡病毒流行地区的人群需防止蚊虫叮咬,减少蚊虫和人体接触机会;自寨卡病毒流行地区返回,可在入境时向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申请免费寨卡病毒检测,入境时如出现疑似发热、皮疹等症状的,应向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如实申报,入境后出现上述症状的,应实施有效的防蚊隔离措施,并前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申请免费寨卡病毒检测,或前往医院就诊,如实告知行程经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