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市4日下发通知,从当天起实施“最严禁酒令”,严禁公务活动饮酒(含早中晚餐),但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活动除外。 根据该通知,“最严禁酒令”的适用对象是湘潭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最严禁酒令”包含三条具体规定:一是严禁公务活动饮酒(含早中晚餐),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活动除外;二是严禁工作时间和工作日早、中餐饮酒;三是严禁酗酒、赌酒、斗酒、强行劝酒、酒后滋事,严禁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湘潭市还明确规定,饮酒包括饮用白酒、红酒、黄酒、啤酒和含酒精类饮料等。同时,湘潭市还制定了严格的问责处理措施,对执行规定不力的地区和单位,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一律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4日,湖南省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饮酒致人非正常死亡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此前,湖南省纪委还严肃查处了永州市“4·29”违规超标准公务接待导致一人非正常死亡事件,永州市委原副书记、市长向曙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其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本版稿件均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