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罗昙 记者 何去非)昨日,家住翠苑街道花园北村的张杭(化名)、张红(化名)兄妹收到了由市春风行动办公室发放的3000元慰问金。兄妹俩均患精神分裂症多年,两人的生活开销仅靠家中80岁高龄母亲的微薄退休金支撑,生活十分困难。春节前夕,市春风行动办公室、市总工会、市卫计委、市残联联合开展了对精神障碍患者困难家庭帮扶慰问工作,当天下午先期走访慰问了西湖区两户精神障碍患者困难家庭。 记者从市春风行动办公室了解到,根据今年新出台的《杭州市“春风行动”精神障碍患者困难家庭慰问暂行办法》,今后“春风行动”将向我市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困难家庭发放慰问金。慰问标准为每年每户3000元。 《办法》规定,慰问对象须具有杭州市户籍、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并已纳入杭州市精神障碍社区防治三级网络管理的精神障碍患者,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老城区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和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各县(市)持当地有效期内低保或残保证的家庭,没有配偶且父母双亡或单亲家庭、父母65周岁以上的;一户家庭有2人(含)以上精神障碍患者的。 发放程序 1.各乡镇(街道)精神卫生办公室负责汇总并审核所辖社区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并上报区精神卫生办公室; 2.区精神卫生办公室负责汇总并审核本区范围内的慰问人员,并上报市精神卫生办公室; 3.市精神卫生办公室和市卫计委对全市精神障碍患者困难家庭慰问名单进行审核把关,名单送市残联复核,后报市春风行动办公室; 4.由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委托银行打卡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