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社会上广泛传播的“结婚离婚登记需指纹认证”一事,民政部2日发表回应称,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从未有关于“指纹认证”的表述,规范提出的加按指纹,并非是在机器设备上采集、比对当事人身份信息,而是为了保存有效证据。 据介绍,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仅要求当事人在确认婚姻登记意愿及相关事项时签名或按手印,绝大多数当事人选择签名。但在实践中,签字的真伪比较难鉴定,而指纹具有唯一性、稳定性等特征,为了维护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权利,《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增加了按指纹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