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驻萧山记者 赵玉福 通讯员 萧统)来自萧山区统计局的信息报告显示:2015年,萧山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354元,同比增长9.7%,比全省(9.0%)和全市(9.2%)增幅分别高0.7个和0.5个百分点,绝对值位居全省各县(市、区)第一。 近年来,萧山区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在机制体制上寻找突破口,出台了大量扶持政策引导和帮助农民实现稳定增收。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用于鼓励、支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进一步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创新流转形式,积极鼓励引导土地连片集中或整村流转,加快萧山农业“两区”建设,加快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从2012年开始,萧山区在全市率先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改革、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作为重点。 2013年,萧山又成功在北干施家桥股份经济联合社开展现金配股工作,此举既解决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融资瓶颈,又促进了农民增收。 经过这些年的不断发展,昔日被农民称为“看得见、摸不着”的农村集体资产,被折成股份量化到人,农民也转身成为村集体资产的“股东”,实现了华丽转身。 这些政策和改革红利的逐渐释放,不仅有利于增强农村发展的自身“造血”功能,促进产权与资本的有机结合,而且有利于农民合法的财产产权保障,为农民大幅度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成为农民增收的新增长点。 据统计数据显示,构成萧山区农民可支配收入结构的四大板块呈平稳增长趋势。其中,工资性收入依然占据主导。2015年工资性收入实现人均20308元,同比增长9.6%,占农民可支配收入的69.2%。而家庭经营净收入仍是重要补充。近年来,家庭运输、零售批发、餐饮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兴起,已成为萧山区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主要来源,特别是萧山区以推进电商换市为契机,大力整合涉农公益信息平台功能,与阿里巴巴第三方合作搭建区县级农产品带电子商务平台,进一步拓宽了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带动了农民增收。2015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5363元,同比增长9.4%,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8.3%。 与此同时,非经营性收入实现稳步增长。伴随农民增收的渠道越来越多,农村土地流转、集体分红、利息收入等带动农村居民家庭财产净收入较快增长。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993元,同比增长10.8%。 此外,随着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逐步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投入不断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居民也和城镇居民一样,到了退休年龄后按月领取退休金、养老金,解除了后顾之忧。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690元,同比增长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