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21个方面543项执法事项 和老百姓关系更密切了 记者 江胜忠 12月23日,金华市政府决定,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这意味着“城管局”以后要叫综合执法局了,新成立的综合行政执法局,无论在体制还是职能上,都与城管局不太一样。 首先,城管局工作范围限于市区业务指导,综合行政执法局则扩大到对各县(市、区)的执法局进行双重管理和业务指导。其次,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扩大到跨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同时保留城市管理职能,各县市职能对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管理与处罚职能。 其实,义乌市早在2003年,就已先行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整合城市管理、水务渔政等领域500余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集中统一执法。 此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金华将把涉及21个方面543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分步划转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领域扩大,人员编制也受到严控。 随着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成立,今后金华跨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将增多,如土地和矿产资源、建筑业、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人防(民防)、林业、安全生产、价格、渔业、旅游、商务、体育等领域上百项行政执法事项,都可能划转到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以本地政府公告最终的划转事项为准。 综合行政执法局会与百姓产生更紧密的联系。执法内容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水行政、土地和矿产资源、建筑业、房地产业、安全生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人防(民防)、陆域渔政、林政、教育、商务、旅游、价格、体育管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