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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4

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

温州规定 如果交易要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一套300万元房子 得交100万元

这真的把全国人民吓了一跳

最新进展是 国土部昨天给出过渡性解决办法

可以免费交易 但仍填写原到期日期

记者 甘凌峰

本报讯 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很多人可能觉得太遥远,没去想过。但随着温州一批20年产权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到期,把这个问题提前引爆了。

温州的做法是,重新缴纳全额土地出让金,这个数额约占总房价的三分之一。这着实把全国人民吓了一跳。

昨天上午,国土资源部召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针对温州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资源部给出了过渡性办法,可以免费交易,但仍填写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

买来不久的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了

前不久,温州部分市民正常买卖二手房,却遭遇了无法交易的尴尬。

王女士比较典型。她在温州市区有套75平方米的房子,买来才两年多,今年4月她准备把房子卖了。但她一查,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在3月4日到期了。

国土部门说,这套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只有20年。在国家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情况下,如果要卖,只能参照国有土地出让的做法,按照现在的地价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这个数额,约占房价总额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一套300万元的房子,得交100万元左右土地出让金。

据国土部门调查,温州有一批20年土地使用权的房子,其中在2017年底到期的就有600多宗(套)。

住宅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为70年。温州20年产权的诞生是特殊时代的产物。当时,为了顺利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温州按20年到70年分档,由受让方自行选择办理出让手续,并交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额。

产权到期仍可正常交易

王女士等人面临的问题,一是产权到期如何正常交易,二是如何续期。

针对温州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进行了会商。昨天上午,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表示,在法律安排明确之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

第一,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

第二,不收取费用。就是国家法律没有规定之前,不收取相关的有偿使用费用。

第三,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的“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源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如何续期将继续调查研究

过渡性办法解决了产权到期正常交易的问题。但温州一些拥有20年产权住宅的市民仍有些担心,虽然可以正常交易,但如果土地使用权已经到期了,谁敢花这么多钱去买“过期”的房子呢?比如你2018年买房子,新办的土地证上写的到期日期却是2016年,买来心里也不踏实。

王广华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两不一正常”仅仅是现阶段的过渡性办法:“之所以是过渡性办法,一方面是温州出现的问题牵扯面小,只涉及少量住房,属于改革初期先行先试造成的个别情况,有其特殊性;另一方面,相关法律安排尚未出台,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先按此办法操作,待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后再与之做好衔接。”

公众更为关心的,是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续期问题。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发布。《意见》明确提出:要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国土部表示,这一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将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在相关工作中积极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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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

温州规定 如果交易要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一套300万元房子 得交100万元

这真的把全国人民吓了一跳

最新进展是 国土部昨天给出过渡性解决办法

可以免费交易 但仍填写原到期日期

记者 甘凌峰

本报讯 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很多人可能觉得太遥远,没去想过。但随着温州一批20年产权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到期,把这个问题提前引爆了。

温州的做法是,重新缴纳全额土地出让金,这个数额约占总房价的三分之一。这着实把全国人民吓了一跳。

昨天上午,国土资源部召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针对温州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资源部给出了过渡性办法,可以免费交易,但仍填写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

买来不久的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了

前不久,温州部分市民正常买卖二手房,却遭遇了无法交易的尴尬。

王女士比较典型。她在温州市区有套75平方米的房子,买来才两年多,今年4月她准备把房子卖了。但她一查,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在3月4日到期了。

国土部门说,这套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只有20年。在国家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情况下,如果要卖,只能参照国有土地出让的做法,按照现在的地价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这个数额,约占房价总额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一套300万元的房子,得交100万元左右土地出让金。

据国土部门调查,温州有一批20年土地使用权的房子,其中在2017年底到期的就有600多宗(套)。

住宅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为70年。温州20年产权的诞生是特殊时代的产物。当时,为了顺利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温州按20年到70年分档,由受让方自行选择办理出让手续,并交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额。

产权到期仍可正常交易

王女士等人面临的问题,一是产权到期如何正常交易,二是如何续期。

针对温州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进行了会商。昨天上午,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表示,在法律安排明确之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

第一,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

第二,不收取费用。就是国家法律没有规定之前,不收取相关的有偿使用费用。

第三,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的“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源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如何续期将继续调查研究

过渡性办法解决了产权到期正常交易的问题。但温州一些拥有20年产权住宅的市民仍有些担心,虽然可以正常交易,但如果土地使用权已经到期了,谁敢花这么多钱去买“过期”的房子呢?比如你2018年买房子,新办的土地证上写的到期日期却是2016年,买来心里也不踏实。

王广华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两不一正常”仅仅是现阶段的过渡性办法:“之所以是过渡性办法,一方面是温州出现的问题牵扯面小,只涉及少量住房,属于改革初期先行先试造成的个别情况,有其特殊性;另一方面,相关法律安排尚未出台,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先按此办法操作,待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后再与之做好衔接。”

公众更为关心的,是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续期问题。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发布。《意见》明确提出:要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国土部表示,这一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将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在相关工作中积极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