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阻碍民警执法
发生交通死亡事故、酒驾醉驾毒驾……
记者 蒋大伟 通讯员 徐佳
本报讯 如今,大家越来越重视自己的征信记录,但对于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这样的行为,有人可能会觉得,只要车子还没年检,能拖则拖,从没想过有一天征信会因此受影响。而对于一些更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少数当事人还会抱有这样的想法,例如醉驾,就算抓到了也只是罚款拘留吊销驾照,拘留期满后我还是条好汉。
还抱着这样想法的人一定要注意了!今后,针对毒驾等29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将会受到多个部门联合实施的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去年,杭州市公安局在市信用办的协调下,联合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文明办等10余部门,开展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的可行性、操作性、法律依据、后果等开展深入调研,历时近两年,形成《关于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于今年10月24日正式印发。
昨天,从杭州交警事故对策处了解到,《备忘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的有关当事人。如果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惩戒对象为当事人本人,如果当事人为企业的,那么对象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有直接责任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将受到失信惩戒。也就是说,如果车辆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车辆所在单位和负责人也要受到影响。
具体惩戒的方式,由市公安局每月将涉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信息转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相关单位在办理相关领域业务时,登录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企业、人员的交通安全信用信息,按照备忘录的要求实施惩戒,并及时将信息推送市信用办。对部分纳入“交通违法黑名单”的严重违法行为信息,市公安交警局每年两次在“信用杭州”网站对外公布。截至目前,已在“信用杭州”网站公示178条。
举个例子,造成交通死亡事故的当事人,如果你驾驶的是工程运输车辆,将被禁止再进入工程渣土运输市场;所在的企业将被降低交通运输相关领域信用评级;如果是公务员,将受到党政纪相关处分;各个行业的专业类车辆也将被禁止进行驾驶。
不过,交通安全惩戒信用信息是有期限的,即自公布之日起五年有效。有效期满后,该类信息仅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后台保存,不再作为惩戒依据供各部门查询使用。
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实施部门
市公安局
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
市城管委
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
市、区(县)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
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惩戒内容
1.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所属客货运机动车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交通事故且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
2.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所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被依法追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刑事责任的;
3.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但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4.机动车驾驶人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逾期未处理记录或3条以上逾期未缴款记录的;
5.机动车驾驶人因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被注销驾驶证的或者有毒驾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阻碍交通民警依法执行公务被依法处罚的;
7.机动车驾驶人发生造成3人以上死亡交通事故负次要及以上责任的。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将工程运输业务发包给资质和证照不齐全的工程运输单位并造成安全事故的。
1.因发生交通死亡事故、交通违法多发以及交通安全责任不落实进入交通安全排行榜的;
2.被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暂扣或吊销其相关证照的。
1.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
2.12个月内发生2次以上一次死亡1至2人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
1.犯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罪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3.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
4.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故意破坏现场或者冒名顶替的;
5.发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拒不接受处罚的;
6.发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
因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满分记录的;
2.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有责交通事故;
3.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的;
4.最近一年内驾驶客运车辆有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犯罪、吸毒、酗酒的;
6.患传染性疾病,或有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的。
1.3年内有造成人员死亡交通责任事故的;
2.发生造成人员死亡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1.3年内有造成人员死亡交通责任事故的;
2.发生造成人员死亡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惩戒措施
强化交通安全管理,通报有关部门(前3项作为“交通违法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后4项通报相关部门)
规范工程运输业务发包
不准进入工程渣土运输市场
降低交通运输相关领域信用评级
党政纪处分
限制公务员录用
限制驾驶校车
限制驾驶客运车辆
限制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