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5:24,张先生来电:今天下午两点半,高银巷一家饭店门口,马路边停了一辆车,挡住行人和机动车道。我骑车过去说,驾驶员不应该挡在这里。驾驶员说,我停在这里关你什么事?我说违法的。
我想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反映。驾驶员下车说我碰瓷,还说,你打好了,照片发网上说你碰瓷。
我看到这是一辆温州牌照的小汽车。旁边排队买东西的人也指责他。他就一直拿手机拍我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