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将实现对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全覆盖
记者 潘杰
本报讯 省纪委监察厅官网昨天发布消息:中共浙江省委近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浙江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中央决定,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成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三个省份(直辖市),将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这次试点,也意味着国家监察制度改革迈出了最为重要的一步,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
浙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试点工作 监察体制改革“浙江方案”正在制订中
接到任务,浙江省马上召开会议,部署具体工作。
夏宝龙说,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党中央交给浙江的光荣任务,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开展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要紧紧围绕改革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强领导,加强谋划,加强调研,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推进反腐败工作职能和人员的全面融合,积极稳妥地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夏书记还要求,各级党委要负起主体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各相关单位和负责同志要紧锣密鼓、昼夜兼程,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要密切联系浙江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抓紧形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浙江方案”,为全国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提供经验,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这次的专题部署会上,还成立了浙江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省委书记夏宝龙担任组长,省委副书记袁家军,省委常委、纪委书记任泽民担任副组长,其他相关领导担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集中人员、集中办公,开展改革试点各项准备工作。
目前,改革试点方案正在紧张制订中。
首次将监察机关与人大、政府、司法机关并列提出
“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10月27日晚,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发布,上述表述引起广泛关注。这是首次将监察机关与人大、政府、司法机关等并列提出,外界解读为建设新的国家监察体系的重要信号。
其实早在今年1月12日举行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就曾强调要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
10月28日下午,中央宣传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情况。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在回答外媒记者提问时指出,中纪委和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随着党内监督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党内监督已经实现了全覆盖。
“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我们也要对行使公权力的所有公职人员的监督实行全覆盖,即非政府部门的腐败如何解决的问题。所有的公职人员如果因为腐败触犯了法律,就要依法受到惩处。”吴玉良说。
11天后,被誉为“这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改革”的《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印发,“靴子”终于落地了。
首次对所有公职人员实行监督全覆盖
国企、医院、学校也有必要纳入监察范围
大部分人的印象中,纪委系统管的是党员;监察部门管的是政府系统内部的公职人员。
但“公职人员”不仅限于政府公务人员;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以及“吃财政”的,都属于“公职人员”。这些人员有的是党员身份,有的不是;按照目前的《行政监察法》,有的虽然不在公职队伍内,但像村主任等,从事的是政府授权行为的人员。
多头管理的结果,就是容易出现管理盲区。这次在浙江等三地试点监察委员会,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
《方案》还强调,要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全覆盖。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解释,大学行使公共教育职能,医院行使公共卫生职能,这些机构的公职人员,就是所有国家财政供养的组织、群体,“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全覆盖”,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学校、医院都有必要纳入国家监察范围。
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