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欠债不还 房产将被拍卖
记者 林琳 通讯员 辛成 摄影 葛亚琪
王大妈今年60岁,家住丁桥镇后珠村美邻嘉苑小区。2014年,她拿自住房作抵押,通过一家担保公司向36岁的屈女士借款55万元,双方约定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计算,两个月后归还。
到了还款日,大妈拿不出钱,屈女士多次催讨无果后,一纸诉状将她告上了法庭。
去年6月10日,江干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王大妈在10日内归还屈女士本金及律师费共计58万元,屈女士对抵押物(即王大妈的房子)享有折价或优先受偿权。
然而,判决书下来后,王大妈依然我行我素,既不还钱,也不肯将房子交出来。
江干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帆说,为了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法院已经几次上门沟通了:
年初,法官上门时,屋子里住了一个中年男人。他说,王大妈也欠了他的钱,因为还不上,就把这间房子以5万元的“打包价”租给了他,租期为20年。法官向他说明情况后,男子主动搬了出去。
今年7月,法官再次登门,这次,屋里住的是一个女人,她自称是王大妈的朋友,说房子是王大妈让她借住的。法官又费了一番口舌,她同意搬走。
两个租客搬走后,法官本以为房子能顺利进入拍卖程序了,没想到,王大妈自己搬了回去,一直占着屋子。
江干法院决定通过断水断电的方式,对这间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昨天上午8点半,9辆警车、20余名法警相继来到美邻嘉苑×幢楼下。申请执行人屈女士到得更早,站在单元楼进出口位置朝我们招手。
王大妈家住在2楼,楼道狭窄昏暗,门口摆放着两辆儿童脚踏车。
法警连敲带喊了10分钟,里面一点动静都没有。执行法官叫来同行的锁匠,示意撬锁。
门撬到一半时,屋内传出一个女人警惕的声音:“谁啊?干吗?”
法官表明身份后,女人称自己还没起床,要先穿衣服。
我们在门外又等了近5分钟,法官再次敲门时,门开了一道细缝,一个三十上下的女人探出头来:“你们找王×是吧?她不在这里的。”
“那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住在这里?”法官抓住门把手。
女人犹豫片刻,说自己是王大妈的女儿。
“之前我们已经来沟通过很多次了,今天不管说什么,这个房子都是要腾空的,请你配合。”法官拉开门,让法警进去清点物品。
屋里只有王大妈女儿一人,她化了浓妆,穿皮衣外套、黑色牛仔裤,脚踩一双塑胶凉拖。
房子不大,约60平方米,只有一室一厅。厨房和洗手间都很小,灶台边摆着一个煤气罐。
靠墙是一张小餐桌,桌上还摆着两碗没吃完的菜——红烧鸡肉和豆腐紫菜汤。两碗菜中间有一根燃了半节的蜡烛。
法官说,从10月21日起,法院已经联系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对这间房子作了断水断电处理,没想到这么不方便的情况下,王大妈和女儿还能坚持居住。
那么,这一个星期她们是怎么生活的?
我在房间里看了一圈,发现阳台外架了一块太阳能板,客厅中央则摆了一台手提箱式的蓄电设备。这台蓄电设备上连接着五六根电线,其中有两盏LED灯泡,一盏挂在书桌上方,一盏挂在房门把手上。蓄电箱上摆着一只正在充电的充电宝。
燃了半节的蜡烛更是随处可见,电脑边、床头、床尾都各摆了一根,透过残留的字迹,还可以看出上面印着“一帆风顺”“平安发财”“福”等祝愿语。
电脑桌上还有7根没拆封的红色蜡烛,其中5根是细细的生日蜡烛,两根是又粗又长的“囍烛”。
客厅一角堆满了装矿泉水的箱子。旁边靠着一个废弃的大纸板箱,箱面上印有“光伏组件”4个大字。
法官也很吃惊:“断电才多久,怎么搞了这么多东西?”
显然,王大妈早已做好了应对停水停电的准备。
法警开始清点物品时,王大妈的女儿情绪有些激动,反复强调自己不是这间屋子的主人,要处理东西,必须等王大妈本人回来才行。为避免她做出过激举动,法官让法警先带她回法院接受询问。
同行的搬家公司工作人员随后进来打包物品。屈女士也加入其中,她动作利索,三下五除二就把客厅里的零食、香烟、靠枕等杂物摞成了一堆。
“这钱我是通过中介公司借出去的,以前也借过几次,都没出现问题。这次借给她(王大妈)以后,中介倒闭了,钱也拿不回来了。”屈女士说,自己跟王大妈并不熟悉,但她打听过,王大妈没有工作,喜欢搓麻将,在外面借了很多钱,都在麻将桌上输掉了。“我也是普通上班族,其实房子我也不要的,把钱还我就好了。”
法官说,腾退结束后,法院会对这间房屋进行评估、拍卖,拍卖所得房款先扣除欠屈女士的那部分,剩下再交还给王大妈。
中午11点,我们准备离开现场时,王大妈风风火火赶了回来。
她留短发,身材敦实、中气十足,一路扯着嗓门大喊:“我60多岁的老太婆了,就这么一套房子你们都要查,你们不如弄死我算了!”
法官叫住她,让她有话回法院再说。
执行局副局长张帆说,有很多被执行人以为只有一套房产就不会被执行,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唯一住房”并不等同于“必需的居住房屋”。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保障的是被执行人的居住权,而不是房屋所有权。
一般来说,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即便只有一套住房,法院也可以予以强制执行:
1.被执行人子女或父母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愿意按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从房屋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据悉,自10月8日杭州市中院统一部署集中强制腾退专项行动以来,江干法院共腾退房屋21处,其中自动腾退16处,强制腾退5处,断水断电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