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安产险根据市场需求进行产品创新,与人保产险、太平洋产险和大地产险合作,以共保体方式首推“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保险”。该保险主要保障保荐机构的先行赔付责任,这种先行赔付责任是由相应发行人在其保荐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中构成欺诈发行而引起的。据悉,针对此类单一风险,该保险可提供最高达3亿元人民币的保障限额。 平安产险高端责任险事业部负责人介绍,这款保险产品是响应监管1号文保荐机构“先行赔付”风险量身定做,可以提供完整性的先行赔付风险保障,而由大型保险公司组建行业共保体则可以提供长期、稳定的行业风险解决方案。 “欣泰电气”等事件中保荐机构先行赔付的举措充分证明了这一创新制度对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积极意义。由此,这一规定也为保荐机构带来先行赔付风险。上述负责人表示,针对这一新型风险,平安产险自今年3月开始积极进行市场调研,利用集团综合金融优势,通过调研20家大中型保荐机构以及发行人公司,充分了解监管精神与市场风险需求,确保“保荐机构先行赔付责任保险”真正符合保荐机构的切身利益,符合行业实际风险解决需求。(文/林司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