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反馈(杭州普法办联办) 记者 林琳 通讯员 朱允俏
微友问:今年3月,我在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意外,交警认定是同等责任。5月中旬工伤认定下来之后,单位就不给我发工资了,而这期间我一直都有医院开的医疗证明。
公司人事主管说,不发工资的原因是我在治疗康复的医院不是市级医院,后经过协商,主管说只要能再开出市级医院的病假条,之前的工资可以补发。
我受伤的部位到现在还没有完全康复,没法正常上班,只能在家休养,做一些简单的锻炼。部门主管曾给我打过电话,意思是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恢复,让我主动辞职。
我想问,现在这种情况我怎么做比较好呢?单位叫我走合理吗?我该如何维权?
签约律师林祖杰: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业务领域有商标、著作权、专利、商业秘密、民商等。
你有两个方向可以同时主张。
其一,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你可以主张医药费、误工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有残疾赔偿金(须伤残鉴定),但要注意,因是同等责任,肇事方不会全额赔偿。
其二,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建议你保存好相关单据,也可以去做一下劳动能力鉴定。
在单位被同事打伤 领导还不让我报警
微友问:我在单位被同事打伤,整个过程中我都没还手,本来要报警的,可单位领导说这种事情内部处理下就好了,还说要是我报警把事情闹大,就要开除我。
后来我拿着医院的诊断证明找单位领导解决医药费问题时,领导却说让我自己承担。一直到现在,单位和打人的人一分钱都没出,我该怎么办?
签约律师林祖杰: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业务领域有商标、著作权、专利、商业秘密、民商等。
这样的案件应当先报警处理,然后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争端,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
同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医药费单据、医院诊断证明、鉴定材料等。
儿子不小心撞伤了女同学
后续治疗费都要我们拿吗
微友问:我是一个小学低年级学生(未满十周岁)的妈妈。儿子在学校不小心撞上一个女同学,女同学摔到地上,额头被磕破了。
接到班主任电话后,我马上赶到医院,联系当地最好的医生配合治疗,也承担了相应的费用。后来女孩的家长又带她去了外地医院治疗,费用也是我们出的。
现在女孩的妈妈提出,让我们一次性承担女孩长大后有可能留疤的后续微治疗费用(家长目前提供不了后续治疗费用的清单),而他们提出的价格,与我在当地医院咨询来的价格差距有点大。
请问律师,这笔钱是否应该由我们全部承担?如果是的话,该给多少有依据吗?
签约律师姚冰箐: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领域:互联网信息(电子商务)、民商事诉讼。
你的儿子未满10周岁,在法律上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你应对儿子给他人造成的伤害后果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
不过,《侵权责任法》第38条也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所以,假如学校存在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你可以考虑要求学校分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医疗费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予以支付;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会发生的费用也是应该赔偿的。
在受伤孩子家长无法提供医疗费凭证或者无法提供“整容费等后续治疗费必须发生”的证据材料的情况下,你可暂不承担微治疗费用,或待微治疗费用实际发生后,再按过错责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