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晚,根据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裁定,责令《2016中国好声音》的制作方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制作、推广等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原来,今年年初荷兰Talpa公司与灿星结束了长达4年的合作,将“中国好声音”节目的版权卖给了唐德影视。
6月20日晚,根据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裁定,责令《2016中国好声音》的制作方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制作、推广等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原来,今年年初荷兰Talpa公司与灿星结束了长达4年的合作,将“中国好声音”节目的版权卖给了唐德影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