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主与电瓶车主僵持4小时 记者采访出警警官了解到真实情况 记者 董吕平 前晚6:30,网友“楚留情”在19楼发帖,标题为《现在碰瓷真的有点伤不起》,帖子里发了六张照片,一个白色短袖男子,光脚踩在一辆私家车引擎盖上,一边打电话一边抽着烟。 中午,开车准备右转出小区时,反方向一骑电瓶车的,在距我车一米之处电瓶车摔倒,好在我的车既没碰到他人,也没碰到他的电瓶车,但这××却说,我的车影响了他,并提出无理赔偿(一脚踩着引擎盖,问我要赔偿。本来两百左右给你就好了,当施舍了,你这样真的好吗?)。 小区保安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应该赞一个,调取监控,说我无责,让我走人。可这××不接受,始终拦着我车,不让我走。 无奈,报警122,2个半小时后,交警才冒着大雨到现场,处理结果还是我无责,让我走人,但××不接受交警处理,在继续堵车中,扬言不赔钱就砸车。 再次的无奈。拨打110报警,民警到来,我还是无责,让我走人,如敢砸车,就马上拘留,如堵着车不让走,影响他人出行,也可马上拘留,××没招了,可从开始至结束,已整整耗去了4个小时,碰到××耗不起啊。 通过网站发私信给“楚留情”,他回复说,最后没有赔偿,民警来了以后,说继续这样堵着路就要拘留,后来这个人走了。给“楚留情”打电话,一直没接通。 我昨天去了事发地点,瓜山东苑南门口。一条很窄的巷子,路边划了停车位,有的地方只能一辆车开过,两旁都是农居房,视线很窄。 事发时,附近一家小店老板就在旁边。他说,事情本来很小,轿车出去右拐,电瓶车进来左拐,路口碰上了,不过没撞上,都刹了车,电瓶车可能没刹牢,人和车都摔倒了。“骑电瓶车的要对方赔偿,要道歉,后来交警说,这不是轿车的责任,驾驶员没必要赔偿,也没必要道歉,但毕竟人家摔倒了,受伤了,心里不太平衡,两个人就这样吵了好久,再后来连民警都来了,两个人才好了。” 前天下午4点10分,出警的是上塘派出所陈警官,当时天下着雨。 陈警官说,报警的是轿车驾驶员,杭州人,骑电瓶车的小伙子是江西人,小伙子当时气不过,还打电话叫了老乡过来,非要堵住车,不让人家走。 陈警官了解到,当时双方确实没有碰撞,小伙子也不是碰瓷的,确实要拐到小区,刚好路口有一堵墙,视线受阻,双方可能都没注意到,看到对方后,都踩了刹车。小伙子电瓶车没刹住,连人带车都倒了,左膝盖、小指、拇指都破了皮,电瓶车坐垫也坏了,一下子心里受不了,脚踩在人家车子引擎盖上,不让车子走。 陈警官来之前,交警也来处置过,通过监控认定,不是轿车的责任,希望他们好好沟通,但小伙子不肯,说对方开车没按喇叭,要求赔偿并赔礼道歉。 陈警官先耐心地听双方各自讲心里想法,然后挨个劝导。 “我对小伙子说,交警认定轿车没有责任,你要求对方赔偿这点说不过去,即便你受伤了,但也要遵守法律,而且把老乡叫来堵车,这种行为不可取,如果一意孤行,还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我又对轿车驾驶员说,虽然不是你的责任,但毕竟人家受伤了,车子也弄坏了,从情理上来说,确实可以跟人家说抱歉。”陈警官说。 15分钟后,经过陈警官调解,双方各自退让一步,轿车驾驶员向小伙子说了“抱歉”,小伙子表示自己的行为也不对,不会去追究赔偿,最终各自离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