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林琳 “律师来了”签约律师、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的何秀珍律师说: 小伙子偷拍姑娘裙底,至少侵犯了姑娘的隐私权,如果偶尔为之,《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二条有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这些视频或照片被公开,情节严重,比如给被偷拍的女士造成了精神伤害,当事人人格、名誉受到损害的,偷拍者可能涉嫌侮辱罪。刑法规定,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除非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否则只能被害人自己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如果是职业偷拍,目的是为了把偷拍的女性隐私部位视频和照片提供给涉黄网站,就不是行政处罚那么简单了。 如果向涉黄网站投稿,不存在牟利情形,视频数量达到立案标准,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会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存在牟利情形,只要视频数量达到立案标准,则可能涉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这个罪名如果成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当然,刑法上对“淫秽物品”也有一定要求,必须是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书刊、视频、录音、图片等。所偷拍视频或照片是否属于“淫秽”,要根据偷拍的具体画面内容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