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一女 开房被拒 5月16日下午3点18分,绍兴市区人民路、稽山路附近,传出一声枪响。 开枪的是绍兴越城公安分局塔山派出所民警蒋成梁,当时他正在一家酒店处理一起纠纷,过程中遇到四个人暴力抗法,为了表示警戒,蒋成梁果断拔出手枪,朝天开了一枪。 但民警鸣枪示警后,这些人并未收敛,甚至冲上前企图夺枪……记者 胡剑 通讯员 金少锋 不符合酒店登记制度 三男一女酒后闹事 当天下午,三男一女来到绍兴市区一家酒店开房。四个人都要住酒店,但只有其中一名男子掏出身份证登记。前台的女服务员说,根据规定,四个人都需要出示身份证登记。 四人不同意,开始骂人,还动手打了服务员。 “我当时就站在前台里边,他们拿起台子上的东西全往我扔过来,一边扔还一边骂。”女服务员打电话报了警。 越城公安分局塔山派出所蒋成梁和几名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我们赶到时,他们还在争执,那四名顾客身上有很浓的酒味。”一开始,蒋成梁判断这是一起酒后闹事引发的普通纠纷,说几句也就能解决了。 于是,他和同事们上前将情绪激动的几人拉开,并准备带动手男子丁某回所里做进一步处理。然而,事件的发展超出了蒋成梁预料。 为了不让民警带走丁某,另外的三个人开始推搡、拉扯民警,丁某则缩着身子不愿意配合。 就在民警对其进行劝说时,女子袁某冲上前用力扇了蒋成梁一个巴掌,并拿起旁边的装饰花往他砸去。借此得以脱身的丁某趁机迅速操起了花盆底座,对着蒋成梁的头部连续击打。 “当时我感觉到有什么东西砸在我头上,两声闷响,眼前开始发黑,血就顺着脸颊不断流下来了。”蒋成梁回忆,看到流血,他就往酒店外面跑,这几个人还一路追了出来,直至把花盆整个砸在他头上。 鸣枪示警无效 对方还想夺民警的枪 眼看事情就要失控,蒋成梁忍痛拔出配枪警告,但丁某却上前抓住了他的配枪,蒋成梁死死护住配枪不松手。 在警告无效后,蒋成梁冲天鸣枪示警。可对方依然没有收敛的迹象,丁某继续朝着民警挑衅:“有本事,你朝我开枪!” 蒋成梁说,当时围观市民很多,一旦这几名情绪激动的酒徒夺去了枪,后果不堪设想。危急时刻,越城警方调集了警力赶到现场增援,当场制服了几名嫌疑人并带回派出所。 此时,蒋成梁身上的警服已被鲜血染红了大半。 随后,蒋成梁和其他两位协警被迅速送到医院紧急缝合伤口,经诊断,蒋成梁的伤口有5厘米长,1厘米深,所幸治疗及时没有大碍。 目前,三名男性犯罪嫌疑人丁某、徐某、谢某(均为绍兴本地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依法刑拘,袁某(安徽人)因有孕在身,警方对其采取了监视居住。 除了袭警,嫌疑人丁某还涉嫌醉驾。事发当时四名嫌疑人身上都散发着浓重的酒味,而他们是自己开车到酒店的。根据交警部门当时对丁某进行的酒精呼吸测试显示,结果为138mg/100ml,已经涉嫌醉驾。目前丁某的血液样本已经送医检验。 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链接 什么情况下 警察可以开枪 根据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第十一条规定:警察在执行任务时,遇有危及公共安全、本人或者其他公民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公共财产等暴力犯罪行为时,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和危险程度,及时选择采取持枪戒备、出枪警示、鸣枪警告、开枪射击措施。 其中,《规范》中最关键的第十四条还规定:警察在现场处置犯罪行为人准备实施或者正在实施暴力犯罪行为,经口头警告无效的,可以视情向天空等安全方向鸣枪警告。来不及口头警告的,可以直接鸣枪警告。 警方表示,根据当时的情况,蒋成梁确实可以向对方开枪,不过他虽然头部受伤,脑子还算清醒。首先,当时围观的群众已经很多了,开枪容易跳弹,可能会误伤群众;其次,蒋成梁得知增援力量正在赶来,所以还是忍痛想把情况控制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