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友问:我和我老婆是相亲认识的,谈朋友的时候大家都感觉蛮好的,算是看对眼那种,我看她样子斯斯文文,性格也蛮温柔的,所以没多久就结婚了。 我们家条件一般,结婚的时候,为了不让未来媳妇受委屈,我爸妈向亲戚朋友借了十几万块钱,再加上我自己在外面借了点钱,最后风风光光办了场婚礼,钱也基本上都花在订酒店、买喜糖等事情上面了。 本来结婚成家是件大喜事,我以为可以过上甜甜蜜蜜的家庭生活了,没想到,这才三个多月,老婆已经4次跟我提出离婚,而且态度一次比一次坚决! 其实我们之间也没什么大的矛盾,虽然有时候会为一些琐事争吵,但几天就过去了,我也从来没放在心上。我是个比较传统的人,既然结婚了,那么老婆的事就是我的事,我肯定会全心全意对她的。 谈朋友的时候,她爸爸做寿,我作为准女婿送了几万元礼钱;领证之后,她弟弟来问我们借钱,我又二话没说借了几万元。我自己手头并不宽裕,但我从来没有计较过这些。 我想来想去都不明白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简直是一天都不想跟我过下去了,一点小事不顺心,要吵;她生病,我去打疫苗预防,也要吵,说我这是爱她不够深。 我该做的都做了,还是不行,既然这样,不如随了她的意,和平分手。 我们结婚的时候,我父母出钱给我买了辆轿车,写的也是我的名字,现在她说这辆车应该给她,或者至少也要分她一半。那么,这辆车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该不该和她分? 另外,结婚时候欠的债还没有全部还清,如果离婚,我可以要求她也分担一部分债务吗? 签约律师姚祎颖:(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家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杭州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专业方向为婚姻、继承、股权、房产等家事诉讼以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票据纠纷。) 法律上离婚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 车辆是你父母在你结婚前出资为你购买的,且已全款付清。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应当属于你婚前的个人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关于你说的为了结婚借的款项。我国婚姻法上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如果债务产生在登记结婚前,债权人有证据证明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配偶共同承担;如果债务产生在婚后,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另一方有证据证明未用于共同生活。 根据你的描述,你们的婚姻存续时间并不长,应该还属于新婚。建议你再跟你老婆好好谈谈,不要轻易放弃一段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