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设“小金库”发放福利 买购物卡走访送礼 优亲厚友骗保…… 通讯员 衢纪 记者 江胜忠 上周,衢州市纪委通过官方网站公布最近查处的6起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 案例不包括此前被中纪委和省纪委通报的衢江区多名干部贪污农资综合补贴,常山县教育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姜光明等人公款旅游问题。 衢州市纪委通报,去年来,衢州市共对134名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 1.违规设立“小金库” 发放福利 柯城区经信局党委书记、局长、区担保公司董事长吴凤翔等人因下属单位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2011年1月至2015年5月,柯城区经信局下属国有控股企业区担保公司长期违规设立“小金库”,用于结算公司资金出借利息收入,并列支烟酒招待等费用112万余元,同时该公司多次故意销毁财务凭证。直接责任人员因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吴凤翔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经信局原党委委员、纪检组长戴泽军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山市商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晓荆因单位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2011年12月至2012年11月,经王晓荆指示和提议,江山市商务局三次采用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单位资金15.6万余元,违规设立“小金库”,用于折抵账外支付的土特产、香烟和职工福利等费用,3名责任人员分别受到党纪处分,违纪资金被追回。王晓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江山市商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开化县林业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建平等人因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领取福利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2010年11月至2014年7月,开化县林业局通过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企业返还、下属单位上交资金、设计公司上交设计费等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王建平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和严重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县林业局原党委副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郑清和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分管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不力 衢江区农业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余国明因下属单位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2014年11月,衢江区农机管理总站原站长舒畅成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原副站长徐志洪因犯受贿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舒畅成、徐志洪均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余国明作为时任分管领导,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并存在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3.违规购买购物卡用于走访送礼 龙游县经信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姜远强因下属单位发生严重违纪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2009年7月至2014年12月,龙游县经信局下属的民爆公司将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公司列支,共计45.6万余元;2014年2月,公司违规购买1.11万元购物卡用于走访送礼。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王放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被免去党支部书记、经理职务。姜远强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骗保 常山县东案乡宣传委员徐志斌因该乡东案村发生骗保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2011年9月,常山县启动黄衢南高速路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东案乡东案村在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障事项中,相关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致使12名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办理失地养老保障参保手续,涉及政府补助资金累计12.87万元。案发后相关违规参保人员已被退保,涉案人员受到相应处理。东案乡宣传委员徐志斌作为分管领导,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