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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对身边的暴力出手干预 希望我的遭遇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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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对身边的暴力出手干预 希望我的遭遇不再发生
2016-04-07

为什么觉得是情侣闹矛盾就没人出手相助?

昨晚弯弯想通过快报表达一个愿望:

记者 蒋大伟

弯弯讲述整个事情经过的长微博,开头是这样写的:

以前看过一个帖子,是说如果有拐卖妇女冒充你的亲人,说你精神有问题要把你拉回去,你要是当事人的话怎么逃脱?最后的结论是很难逃脱,因为围观者很难充分辨别谁对谁错,往往错过最佳的解救机会。原来一直以为这是小说里的情节,没想到类似的情况竟然发生在了我自己身上……

昨晚,弯弯告诉我,虽然遇到了噩梦般的经历,但她还是觉得自己非常庆幸,一来庆幸自己比较警觉,在遇到陌生男子暴力拉扯时,及时撇清关系,用发声呼救引起旁人注意,让自己能有机会逃脱,二来庆幸虽然酒店工作人员把她和施暴男子当成情侣吵架而没有出手相助,但一位围观女房客及时伸出的援手,让她最终脱离了险境。

“如果我没有大声呼救,没有这个女房客,现在不知道会怎么样?”弯弯说,她非常感谢那位女士,如果以后看到别人遇到类似的事,也会像她那样做的。

弯弯说,通过这件事,她想通过快报传递一个愿望,希望所有人,在看到有人在对他人(特别是女人和孩子)实施暴力行为时,不论对方年龄差距、性别关系、长相如何,都应该及时制止,可以出手相帮,也可以报警求助,让她遭遇到的事不再发生。

各方观点

律师——就算家内事务也不是法外之地

杭州女孩在北京颐和酒店遇袭事件也引发了很多法律界人士发表看法。律师们的观点主要认为,法律没有赋予婚姻和爱情伤害别人的特权。

比如,律师邱胜男在微信公众号发出一篇名为《家内事务是法外之地吗——评女生酒店遇袭事件》文章。

文章中提到:即使是两口子吵架,如果暴力行为已经发生,而女方不停呼救,路人要不要管呢?

路人的一己之力也许并不能阻止暴力,或者路人在衡量了自身的力量条件和施暴者的情况后觉得自己出手非但不能制止暴力,可能让自己也陷入暴力之中,那么路人依然可以选择报警,借助警方的支持,本来除暴安良就是警察的责任而非凭借个体公民的力量。而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在某种程度上却是公民的道德义务。

毕竟两口子打架也有打出人命的。

邱律师在文章中说道,在此之前只想探讨一下为什么我国社会对家人之间的暴力行为容忍度比较高,即使触犯了法律,依旧认为是家事。

但是,如果沿着现代社会发展的脉络继续前进我们会发现,个人的权益正逐渐独立于家庭,个人对家庭有义务,有养家的义务,有忠于配偶的义务,但并没有让渡自己所有的权利,特别是与人身相关的基本权益。家长有教育孩子的责任,但没有人身伤害的权利。个人首先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自然人,然后才是一个家庭的成员。

无论发生什么事,不应受到对人身安全造成伤害的私法的惩罚。因此,即使是看起来像是家内的事,如果看到当事人激烈反抗,即使当事人只是一个小孩子,也请一定要报警。毕竟还有很多犯罪行为是打着家庭内部事务的幌子。

你的权利止于我的鼻尖,你的暴行绝不行于家门。家内事务不等于法外之地,许你一纸婚姻的承诺并不出卖我余生的权利,法律保护每一个公民的权利,无论何时何地何人。

就算没有勇气冲上去,至少也要打110啊

昨晚,微信公众号“咪蒙”也在她的公众号中发表一篇文章:《和颐酒店事件:不会武功的女生已经不配出门了吗?!!》30分钟阅读就超过了10万+。

(部分内容节选)

在和颐酒店事件中,我觉得比起探索自保的方式,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探索如果目击暴力事件,我们该如何出手去保护别人?

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但我们也可能成为目击者啊。

我们有能力发声的时候,就应该发声。

这个事一出,我和我身边的很多人都深受触动,以后路上遇到男女撕扯、打架,我们一定会尽力阻止,就算没有勇气冲上去,至少也要打110啊。就像酒店事件中的女侠,如果不是她帮了忙,受害者真的后果不堪设想啊。

对我们来说,也许只是一瞬间,但对于那个受害者,可能会改变她的一生。

以为是小两口家暴就不用救了吗?

昨晚微信公号“麦子熟了”发表文章,“如家回应遇袭事件:《以为是小两口家暴就不用救了吗?》

(部分内容节选)

以为是两口子,就没人阻止施暴?

这理由我不能接受!

当时的现场是疑犯掐住女生的脖子,用力拖拽,女生求救无效后坐在地上以防被拖走。女生想坐电梯下楼逃跑的时候,疑犯抓住她的头发,用力撕扯。

情况严重到这种地步,即使双方真的是夫妻关系,也已经构成了家庭暴力。

之前网络上也传过类似的事件,拐卖妇女的人冒充是你的丈夫、亲人,众目睽睽之下就将你强行拖拽走。这类事件的可怕之处,不仅仅在于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有人敢拐卖妇女,也在于:围观路人以为双方是夫妇关系,就可以理所应当、习以为常地袖手旁观,没有一个人站出来阻止暴行的发生。

Angelababy在微博发声表示愤怒:“大家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也要更多关心身边的人,有时候你的一句问候一个关心就能救回一条人命!希望这件事能彻查!”

海清:“太可怕了,这样的事情怎么会发生?到底怎么查清楚?真的不能不了了之!”

同时,马苏和葛天等明星也对此事表示震惊,并呼吁广大女生要学会自我保护。

Tassel萱:我上次在地铁站也被一个男人缠着说认识我扮吵架情侣,我喊了很多遍不认识他,都要哭了周围的路人也没有来劝阻或者帮忙报警的。希望看见这条微博的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帮把手好吗!

龍蝦片小姐:最近这两年这种事情不要太多,以至于我现在都留个心眼,晚上跟朋友吃了饭自己走回家(十分钟路程),都要一步三回头,有几次我发现身后的车开得很慢,我不知道是不是多想总觉得是在跟着,我就假装打电话,然后车从旁边开走了。

网友“丫丫阿大”:如果我遭遇了类似事件,施暴的对方高喊着“我是她男朋友”、“我是她老公”、“这是家务事,你们不要管”时,怎么向围观群众求援?

想来想去,真的很难。

网友们脑洞大开想出了很多攻略,比如拿手机给对方拍照,大喊人贩子之类的,但可能也抵挡不了“清官难断家务事”的传统观念。

被人施暴,还要证明不认识这个人,是不是不符合逻辑,很荒唐?

退一步来说,家务事真的是闲事,不能管吗?

律师们说得好啊,家务事绝对不是法外事,男友也好,老公也好,法律没有赋予任何人随意殴打凌辱别人的权利,不管他是她的谁。

遇到类似的事情,站出来质问一下,打个电话报警,只是随手之劳,但说不定就能救到人,在这样的前提下,管管“闲事”又如何?

bling~bling:在大声呼喊以后,没人理解,没人伸手帮助的情况下,再加上体格上、人们先入为主(男女朋友吵架)的意识上、还有自保优先的思想上,种种不利条件下,真的是要看命了,这次问题已经不是怎么警惕、怎么预防、怎么自救,而是在几乎用了所有自救手段后还处于劣势,要不是有别的女房客积极出手,真不知道结局是怎样。

邱菲:绝不姑息,不论原因,暴力就是暴力。

Dance:女生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世界不会因为你柔弱就温柔,反而会有借口欺负你。还有不要因为别人冷漠自己也选择冷漠,那和他们有什么区别?尊重女性已经不仅是道德问题,法律的空子总会有人钻。如果有强大的法律规定对女性的暴力行为无论什么关系都要有法律责任,那么我相信选择无视的人会少很多。

hello_Shirley:不管是情侣还是什么,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施以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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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对身边的暴力出手干预 希望我的遭遇不再发生
2016-04-07

为什么觉得是情侣闹矛盾就没人出手相助?

昨晚弯弯想通过快报表达一个愿望:

记者 蒋大伟

弯弯讲述整个事情经过的长微博,开头是这样写的:

以前看过一个帖子,是说如果有拐卖妇女冒充你的亲人,说你精神有问题要把你拉回去,你要是当事人的话怎么逃脱?最后的结论是很难逃脱,因为围观者很难充分辨别谁对谁错,往往错过最佳的解救机会。原来一直以为这是小说里的情节,没想到类似的情况竟然发生在了我自己身上……

昨晚,弯弯告诉我,虽然遇到了噩梦般的经历,但她还是觉得自己非常庆幸,一来庆幸自己比较警觉,在遇到陌生男子暴力拉扯时,及时撇清关系,用发声呼救引起旁人注意,让自己能有机会逃脱,二来庆幸虽然酒店工作人员把她和施暴男子当成情侣吵架而没有出手相助,但一位围观女房客及时伸出的援手,让她最终脱离了险境。

“如果我没有大声呼救,没有这个女房客,现在不知道会怎么样?”弯弯说,她非常感谢那位女士,如果以后看到别人遇到类似的事,也会像她那样做的。

弯弯说,通过这件事,她想通过快报传递一个愿望,希望所有人,在看到有人在对他人(特别是女人和孩子)实施暴力行为时,不论对方年龄差距、性别关系、长相如何,都应该及时制止,可以出手相帮,也可以报警求助,让她遭遇到的事不再发生。

各方观点

律师——就算家内事务也不是法外之地

杭州女孩在北京颐和酒店遇袭事件也引发了很多法律界人士发表看法。律师们的观点主要认为,法律没有赋予婚姻和爱情伤害别人的特权。

比如,律师邱胜男在微信公众号发出一篇名为《家内事务是法外之地吗——评女生酒店遇袭事件》文章。

文章中提到:即使是两口子吵架,如果暴力行为已经发生,而女方不停呼救,路人要不要管呢?

路人的一己之力也许并不能阻止暴力,或者路人在衡量了自身的力量条件和施暴者的情况后觉得自己出手非但不能制止暴力,可能让自己也陷入暴力之中,那么路人依然可以选择报警,借助警方的支持,本来除暴安良就是警察的责任而非凭借个体公民的力量。而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在某种程度上却是公民的道德义务。

毕竟两口子打架也有打出人命的。

邱律师在文章中说道,在此之前只想探讨一下为什么我国社会对家人之间的暴力行为容忍度比较高,即使触犯了法律,依旧认为是家事。

但是,如果沿着现代社会发展的脉络继续前进我们会发现,个人的权益正逐渐独立于家庭,个人对家庭有义务,有养家的义务,有忠于配偶的义务,但并没有让渡自己所有的权利,特别是与人身相关的基本权益。家长有教育孩子的责任,但没有人身伤害的权利。个人首先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自然人,然后才是一个家庭的成员。

无论发生什么事,不应受到对人身安全造成伤害的私法的惩罚。因此,即使是看起来像是家内的事,如果看到当事人激烈反抗,即使当事人只是一个小孩子,也请一定要报警。毕竟还有很多犯罪行为是打着家庭内部事务的幌子。

你的权利止于我的鼻尖,你的暴行绝不行于家门。家内事务不等于法外之地,许你一纸婚姻的承诺并不出卖我余生的权利,法律保护每一个公民的权利,无论何时何地何人。

就算没有勇气冲上去,至少也要打110啊

昨晚,微信公众号“咪蒙”也在她的公众号中发表一篇文章:《和颐酒店事件:不会武功的女生已经不配出门了吗?!!》30分钟阅读就超过了10万+。

(部分内容节选)

在和颐酒店事件中,我觉得比起探索自保的方式,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探索如果目击暴力事件,我们该如何出手去保护别人?

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但我们也可能成为目击者啊。

我们有能力发声的时候,就应该发声。

这个事一出,我和我身边的很多人都深受触动,以后路上遇到男女撕扯、打架,我们一定会尽力阻止,就算没有勇气冲上去,至少也要打110啊。就像酒店事件中的女侠,如果不是她帮了忙,受害者真的后果不堪设想啊。

对我们来说,也许只是一瞬间,但对于那个受害者,可能会改变她的一生。

以为是小两口家暴就不用救了吗?

昨晚微信公号“麦子熟了”发表文章,“如家回应遇袭事件:《以为是小两口家暴就不用救了吗?》

(部分内容节选)

以为是两口子,就没人阻止施暴?

这理由我不能接受!

当时的现场是疑犯掐住女生的脖子,用力拖拽,女生求救无效后坐在地上以防被拖走。女生想坐电梯下楼逃跑的时候,疑犯抓住她的头发,用力撕扯。

情况严重到这种地步,即使双方真的是夫妻关系,也已经构成了家庭暴力。

之前网络上也传过类似的事件,拐卖妇女的人冒充是你的丈夫、亲人,众目睽睽之下就将你强行拖拽走。这类事件的可怕之处,不仅仅在于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有人敢拐卖妇女,也在于:围观路人以为双方是夫妇关系,就可以理所应当、习以为常地袖手旁观,没有一个人站出来阻止暴行的发生。

Angelababy在微博发声表示愤怒:“大家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也要更多关心身边的人,有时候你的一句问候一个关心就能救回一条人命!希望这件事能彻查!”

海清:“太可怕了,这样的事情怎么会发生?到底怎么查清楚?真的不能不了了之!”

同时,马苏和葛天等明星也对此事表示震惊,并呼吁广大女生要学会自我保护。

Tassel萱:我上次在地铁站也被一个男人缠着说认识我扮吵架情侣,我喊了很多遍不认识他,都要哭了周围的路人也没有来劝阻或者帮忙报警的。希望看见这条微博的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帮把手好吗!

龍蝦片小姐:最近这两年这种事情不要太多,以至于我现在都留个心眼,晚上跟朋友吃了饭自己走回家(十分钟路程),都要一步三回头,有几次我发现身后的车开得很慢,我不知道是不是多想总觉得是在跟着,我就假装打电话,然后车从旁边开走了。

网友“丫丫阿大”:如果我遭遇了类似事件,施暴的对方高喊着“我是她男朋友”、“我是她老公”、“这是家务事,你们不要管”时,怎么向围观群众求援?

想来想去,真的很难。

网友们脑洞大开想出了很多攻略,比如拿手机给对方拍照,大喊人贩子之类的,但可能也抵挡不了“清官难断家务事”的传统观念。

被人施暴,还要证明不认识这个人,是不是不符合逻辑,很荒唐?

退一步来说,家务事真的是闲事,不能管吗?

律师们说得好啊,家务事绝对不是法外事,男友也好,老公也好,法律没有赋予任何人随意殴打凌辱别人的权利,不管他是她的谁。

遇到类似的事情,站出来质问一下,打个电话报警,只是随手之劳,但说不定就能救到人,在这样的前提下,管管“闲事”又如何?

bling~bling:在大声呼喊以后,没人理解,没人伸手帮助的情况下,再加上体格上、人们先入为主(男女朋友吵架)的意识上、还有自保优先的思想上,种种不利条件下,真的是要看命了,这次问题已经不是怎么警惕、怎么预防、怎么自救,而是在几乎用了所有自救手段后还处于劣势,要不是有别的女房客积极出手,真不知道结局是怎样。

邱菲:绝不姑息,不论原因,暴力就是暴力。

Dance:女生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世界不会因为你柔弱就温柔,反而会有借口欺负你。还有不要因为别人冷漠自己也选择冷漠,那和他们有什么区别?尊重女性已经不仅是道德问题,法律的空子总会有人钻。如果有强大的法律规定对女性的暴力行为无论什么关系都要有法律责任,那么我相信选择无视的人会少很多。

hello_Shirley:不管是情侣还是什么,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施以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