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异性与伴娘身体碰撞 不允许让伴娘做有辱尊严的事情 不允许强迫伴娘喝酒 武汉28岁的王女士与男友修成正果,打算今年“五一”期间在男方老家举办婚礼。考虑到是男方“主场”,娘家亲戚去的不多,王女士便喊上最好的闺蜜小田做伴娘。 眼看婚期临近,一桩意想不到的事,让王女士很无奈:早就答应当伴娘的小田,近日突然反悔。一再追问下,小田才告知原因:因为看到柳岩被“闹伴娘”的新闻,她怕自己也被“整”。 距离婚礼不到一个月,王女士实在找不到其他合适人选,只能和小田“软磨硬泡”。经不起好友请求,小田只好让步。但她坚持要求签订“禁止婚闹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不允许异性对伴娘身体碰撞、不允许让伴娘做有辱尊严的事情、不允许强迫伴娘喝酒等。 为此,王女士和准婆婆大吵了一架。“婆婆认为我太强势。”王女士说,就连男友也觉得她“大题小做”,根本没必要在这方面“上纲上线”。 对于这份“禁止闹婚协议”,有专家表示肯定,也有专家认为“难以实现”。 “伴娘和新娘的要求并不过分。‘闹新房’也要讲文明。”武汉民俗专家刘谦定说,全国很多地方都有“闹新房”的习俗,但一些糟粕、低俗、不文明的陋习不应“继承”,要摒弃掉。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邱丹律师认为,这份“禁止闹婚协议”虽然是新娘与男方家庭签订的,但“婚闹”的执行主体事实上是参加婚礼的亲戚朋友,他们的行为很难约束。邱律师说,男方应尽量与亲朋协商,避免发生一些带有侮辱性质,有损他人尊严、名誉、人身自由等行为,否则有可能触碰法律“红线”。据武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