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小轿车撞电动车 车主失踪 通讯员 杨晓东 孙晓松 记者 李娜 4月5日凌晨0点刚过,浦江县交警大队黄宅中队接到报警,黄宅桐树岗村附近,一辆汽车和一辆电动车撞上了,有人受伤。 办案民警说:“我们赶到现场,看到一辆电动车摔倒在黄大线路边,驾驶人倒地不起,头部流血。一辆轿车冲进路边农田,留下很深的车轮痕迹。”经过调查,倒地的人是电动车驾驶员。轿车驾驶员则不知去向。 “我们打电话给轿车车主,他姓洪,是个24岁的小伙。”办案民警说,“他接电话态度蛮好的,说车子是朋友借去开的,借车的朋友就在附近。” “马上就到现场!马上就到现场!”洪某和民警保证。 0点50分左右,一辆轿车开到现场,下来一名女子,陪他来的还有一个男子。 女子开口就说:“车是我开的,当时看不清楚就撞了。” “但我们追问事故细节,这个女的一问三不知。”民警起了疑,马上和中队领导汇报。 很快,中队安排两名经验丰富的老民警过来。 “我到现场勘查了一遍,发现她穿着一双高跟鞋,鞋跟高5厘米左右。”民警说,现场轿车撞击电动车后冲进路边的田里将近20米,田里没种什么作物,如果这女人下车,走出来时肯定会留有脚印。 然而,农田里并没有类似脚印,“我们再仔细看,她穿的高跟鞋看起来蛮干净的,并没有沾到泥。” 由于事故发生在凌晨,路上行人和车辆很少,现场没有目击证人。民警开始劝说女人:“电动车驾驶员伤得挺严重的,搞不好你要承担刑事责任……” 听了伤者的情况,女人反应过来,把钥匙扔回给车主洪某,承认自己是被叫来顶替的。 她说,本来以为只是车子小刮擦,就帮朋友一个忙,原来是撞人了,责任重大,她背不起这个锅。 另一边,民警给洪某做了近一小时思想工作,洪某终于承认,车子是他本人驾驶的:当晚八点多,他和几个朋友在浦江城区某KTV喝酒,当时喝了几瓶啤酒,然后送朋友回家,经过事故路段时,与电动车发生碰撞。因为怕酒驾被查,他打电话给朋友陈某,让陈某顶替他去现场。 经血液检测,洪某血液里酒精含量为108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电动车驾驶员何某头部和身体多处受伤,属于重伤,目前还在医院抢救。 洪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而陈某因冒名顶替被另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