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警方和检察官旁听审判
“我从来没有这么爱过一个女人,很美好的一段回忆。每个周末、节假日一有时间我们就黏在一起,点点滴滴,很幸福。现在变成这样,是我的不理智,害死了小邵,给她的家人带来了失去骨肉的痛苦,我对不起他们!我也对不起自己的父母,辜负了他们的希望,未尽孝反而成了他们的负担!最对不起的是小邵,让她失去生命,失去了一切,后悔莫及……”
昨天傍晚,在最后陈述时,李向南突然转身面向旁听席,跪倒在地上。
从失踪到投案,留美温州学生李向南杀害女友案一直备受关注。一个家境优越,成绩优异的留学生,为何对自己的恋人下手?昨天,受最高院指定管辖,温州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通讯员 温萱 记者 甘凌峰
庭审陈述:女友有了其他男友
庭审中,根据控辩双方的讯问,李向南叙述了案发前后的一些细节:
2011年,我在北京上托福培训班时认识大连人小邵。我先去的美国,在罗彻斯特理工学院,后来她去了爱荷华州立大学,两校之间有17个小时车程。
2012年12月确立恋爱关系后,我转学到了爱荷华大学,开车去她学校只要两小时。
我知道小邵在国内有个男朋友,到国外后就没有了。但2014年9月初,我觉得她有点异常,怀疑是不是有男生在追她。我打电话问她,她叫我不要想太多。
第二天,我接到一个意外电话,是小邵不小心拨出来的。我听到她和一个我不认识的男生聊天,抱怨我的不好,说我小气,不主动关心她之类。
过了两天,她突然跟我说,她和另一个男生好上了,提出周一到周五陪那个男生,周六周日陪我。
我很震惊、难过,吵了一架后,我感觉压力特别大,一个月后我还要参加研究生考试。于是我让朋友帮我买了机票,想回国玩几天。
9月6日我和小邵在一起,下午她回学校做小组作业,我一个人去买了行李箱和哑铃。过两个星期要搬家,行李箱用来装东西,哑铃是锻炼手臂的。
当晚我接她回旅馆,关灯刚躺下没多久,她说已经决定了,还是周一到周五陪那个男的。我说不行,她说我没有权利霸占她,不让她喜欢其他男人。我骂她婊子,她就用枕头蒙我,我掐住她脖子,坐起来把她按在床上。一开始她还反抗,等我冷静下来就一动不动了。我喊她没反应,做了很久人工呼吸也没用。
我怕在美国坐牢,不敢报警。我把她装进行李箱,又塞了一个哑铃进去,想沉尸。
第二天凌晨3点左右,我离开旅店,把行李箱放在后备厢里,开车到河边,但于心不忍,就回家了。车停在家门口十来米远的地方。
当天,小邵爸爸在微信里说眼镜配好了,我冒充小邵说不用了。后来我又用小邵的口吻发短信给她室友,说要离开一段时间。
9月8日早上,我从芝加哥坐飞机回国,辗转美国加州、北京、广州。由于不敢用身份证登记旅馆,我就睡在大巴车上,漫无目的地走,经过西安,第3天到了西藏,躲在一牧民家。
这是怎样的一段感情?
案发时,李向南23岁,小邵20岁。两个人家境优越,都是独生子女。
李向南性格内向。小邵性格活泼。
不止一位证人证实,小邵没有把李向南当做正式男友,她和国内男友一直保持联系,在国外还和其他男生约会。
小邵也曾告诉朋友,李向南很喜欢她,但她并不那么喜欢对方。
而李向南却全身心地投入了这段感情。
庭审中,辩护律师感慨地说,不同的“爱情观”是悲剧发生的一个原因。“李向南传统,一心一意,而小邵也有选择男友的权利。爱一个人爱到剥夺她的生命,可怜可悲可恨。”
美国司法人员旁听 庭审有两大焦点
昨天,美国爱荷华州当地的警察、检察官旁听了庭审。
由于本案被害人和被告人都是中国公民,中国司法机关对该案具有刑事管辖权。虽然该案发生在美国,美国也有司法管辖权,但被告人已逃回中国,因此适用“本国公民不引渡”的原则。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两大焦点展开交锋。
1.是蓄意杀人还是临时起意?
按李向南在法庭上的说法,他是一时冲动杀人。
公诉人质疑,案发前,李向南购买了机票、行李箱、哑铃,虽然他解释了用途,但为什么最后都用在了藏尸、逃跑上?综合种种迹象说明他是有预谋的。
“事情就这么凑巧。”李向南说。
公诉人反问,如果是想回国散心,为什么不提前告诉家人?为什么买单程票?
公诉人还引用了一位证人的证言,称李向南曾谈起杀人逃跑的话题。
辩护律师对这位证人的身份表示质疑,同时认为李向南杀人属临时起意。“买行李箱、哑铃等和杀人没有因果关系,说用来作案只是推测。”
2.是否具有自首等从宽情节?
去年5月13日,李向南主动向温州市公安局投案。
之后,其家人和律师多次到大连,向小邵的家人请罪,表示愿意赔偿。昨天开庭前,双方家属达成一致,李向南家属赔偿200万元,小邵家属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并出示谅解书。
“我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给社会、小邵也给自己一个交代。但我希望法院能从轻判决,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李向南在法庭上说。
但在是否构成自首的问题上,控辩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公诉人认为李向南避重就轻,没有承认预谋杀人,不能构成自首。
“他已经承认杀害女友,供述了主要事实,已经是自首了。”辩护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