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新政有望近期出台 昨天,住建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这一决定当天生效。对此,业内人士解读称,公众期待已久的新版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可能很快就将浮出水面。 被废止的管理办法对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所具备的资质、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具体条件、申请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事业的程序、文件规范等作了相应规定。随着城市交通拥堵的加剧和公共出行方式的发展,近几年,这项管理办法中的一些具体规定,也引发了不少争议。其中,关于“城市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以及老百姓口中俗称的“份子钱”,最为出租车司机所诟病。 另外,管理办法中,只规定“出租汽车实行扬手招车、预约订车和站点租乘等客运服务方式”,涵盖不了近两年新近流行的网络约车方式。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自1998年2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18年。“但这也被业界称为一部‘僵尸办法’,因为出租车管理职能从建设部转到交通部后,交通部于2015年1月1日施行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来替代。”长期关注出租车改革的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军说。 在刚结束不久的全国两会记者会上,交通部部长杨传堂表示,打车难等问题都要求对出租汽车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将坚定地推动出租车改革和网约车管理两个新文件尽快出台实施,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份子钱”制度也将全面改革。 施行一年多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也将根据改革精神修订,“一部规章十几年不修订”局面将避免。 据新华社、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