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三轮摩托撞倒后 小伙坐在路中央等肇事人报警 通讯员 夏龙 吕颀 记者 李娜 刚刚从老家过完春节回来的小伙姚某,还没来得及和在金华打工的母亲见面,就匆匆“走了”。对上周六的这个事故,金华交警支队的民警唏嘘不已,“这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小伙子被撞两次 上周六晚6点30分左右,金华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值班室五分钟里接到两个报警电话,都是同一个人打来的。“一开始说有人被撞了,伤者坐在路中央;第二次打来,说这人又被车撞了,车子逃走了……” 事故发生在婺城区白汤下线蒋堂镇路段,道路是双向4车道,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道间有隔离护栏。视线还算开阔,但当时天色已暗,路灯年代比较久,灯光蛮昏暗。 “我们赶到时,救护车已把伤者抬走,机动车道上有一摊血迹,一双鞋。”办案民警说。 报警人邹师傅,是第一个撞倒姚某的人。 他说,当时自己驾驶三轮摩托车从汤溪往金华方向开,到事发路段时,突然看到前面有个人,来不及避让,撞了上去。 “撞到他后,我把车开到路边停下,跑过去看他的情况。他从地上坐起来,抱着我的大腿不让我走。”邹师傅说,因为两人都带地方口音,沟通起来比较麻烦,“我当时就和他说,我不会走,我去报警。” 姚某松开手,邹师傅走到路边,刚报完警,坐在路中央的姚某被另一辆车撞了。撞他的车没有停,直接开走了。 姚某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路人记下了肇事车牌 经过交警调查,姚某,贵州人,26岁。事故发生前一天,他刚过完春节从老家返回金华,就在事发地附近一家工厂上班。他的母亲在金东区打工。 民警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一个类似汽车头部进气隔栅的部件。“当时有目击者记下肇事车车牌号,告诉了我们。” 民警说,当晚8点左右,他们锁定了肇事车——一辆比亚迪轿车。当晚10点半,民警赶到义乌,找到了肇事司机王某。 王某快50岁了,在义乌做小商品加工。 被带到交警队后,他说,当时正好喝完喜酒,车上还坐着四个人。他没喝酒,送他们回去。经过事发路段时,他感到车子撞到了东西,减速停了下,“车上的人都说,可能是撞到狗了,或是窨井盖,还说撞到狗村里人可能要我赔钱的。”王某想想也对,就又开走了。 民警表示,在摩托车和行人的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肯定是有责任的,但对于之后的二次事故,摩托车驾驶员在设置警示标志和受伤人员转移上,到底有没有尽到义务,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如果肇事司机能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者让被撞者能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这起事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