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编 戴维
79岁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近日在睡梦中辞世。几小时后,谷歌上排列前3位的热门搜索词条分别是“斯卡利亚”、“SCOTUS”(最高法院的英文缩写)和“同性婚姻”。为什么一个老法官的去世会引发这么强烈的社会关注度,甚至入选今年美国的年度新闻?这要从美国的大法官制度说起。
美国的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一共9人,其中一人是首席大法官。他们全部由总统提名,但总统要定期换届,而大法官却是终身制,离职只有3种情况:死亡;自动退休;被国会弹劾并证明有罪。刚去世的斯卡利亚大法官是有史以来任职时间最长(长达30年)的大法官,他的去世意味着将会有一个新的大法官替补上来。
这个9人法官团体,拥有异乎寻常的权力,他们的决定甚至影响谁来当总统!2000年小布什之所以能击败戈尔当选第43任总统,就是因为最高法院裁决佛罗里达州的计票工作不符合宪法。
再数数历史上大法官们做过的事,就知道他们有多么厉害了!1954年美国废除黑白分校制度,就是由最高法院做出的裁决。美国警察在逮捕嫌疑犯时必须向其宣布权利,这也是1966年由最高法院做出的决定。1973年最高法院裁定堕胎合法;2004年最高法院裁定禁止对未成年人执行死刑;2015年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合法……
一个拥有3亿多国民、上千枚核弹的超级大国,司法公正为何交由9个人守护?人民又凭什么信任这9个人的司法能力和职业操守?何帆说:“译完此书,最令我感慨的,是大法官们在访谈中流露出的焦虑和担忧:当司法权威逐渐变弱,司法公信受到怀疑时,如何才能让更多的人了解法院的工作、理解法官的职责,进而明白司法独立的重要性,成为‘大法官说了算’体制的坚定拥趸。”本书的访谈内容,正是管窥这些守护公正者内心世界的窗口之一。
在美国,大法官绝对属于受人尊敬的高薪阶层。奥巴马年薪40万美元,首席大法官年薪20.3万美元,与副总统、议长同一级别。不过,大法官的年龄都偏大,基本上都是老头老太,金斯伯格大法官83岁了还拒绝退休,一直在工作。
美国最高法院“喜剧之王”说
精英云集的律师业 浪费了太多聪明才智
他认为对少数族裔不应给予任何优惠,旗帜鲜明地反对堕胎和同性恋,赞成死刑,支持公民持枪……安东宁·斯卡利亚,1936年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特伦顿市,先后以优异成绩毕业于乔治敦大学和哈佛法学院。1986年,他被里根总统任命为最高法院大法官。
他性格鲜明,直言无忌,经常成为美国政界的话题人物。此外,有“喜剧之王”之称的斯卡利亚在法庭上机敏睿智、言词犀利,曾把奥巴马的医改称为“骗人的把戏”和“纯苹果酱”。关于一个法官的自我修养,可以参见《谁来守护公正》一书中他接受C-SPAN(美国一家提供公众服务的非营利性的媒体公司,由美国有线电视业界联合创立)记者苏珊·斯温采访的部分。
大法官是干吗的
“在民主制度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职能,就是公正、忠实地解释宪法、法律的含义,使之符合立宪者或国会立法者的意图。最高法院的职能就这么简单,除此之外,别无其它。
“我并不认为我们是社会变革的引领者,我们也不是历史车轮的推动者。我们的工作只是为前人的立法提供解释。”
庭审发言重要吗
“在很多人心目中,言词辩论不过是一场华而不实的盛大表演。这些人会想:我已经读了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提交的诉状各60页以及40页的答辩状,还有首席政府律师提交的‘法庭之友’意见书,有时还包括其他各方提交的这类意见书。我在重要段落上都已经做了记号,甚至在空白处做过批注,比如,‘胡说八道’。那么,半个小时的庭审发言,能对我产生多大影响?
“答案是,我很少在庭审后转变立场,但确实也有一些言词辩论会让我改主意。当然,大多数情况下,我在聆听言词辩论之前,并没有很明确的立场。这类案子里,双方的观点各有道理,旗鼓相当,的确很难作出决断。这个时候,如果某一方律师很有说服力,有可能帮助我下决心。法庭上的发言可以表达诉状无法传递的重要信息,那就是,呈现你最重要的立场。
“如果我在阅读诉状时,已经写下‘胡说八道’之类的批注,这个诉状的余下部分就已完全失去了说服力。但是,在庭审过程中,我可能会问:‘律师,请你解释,为什么你这个说法不是无稽之谈?’有的律师可以给我清晰有力的解释。所以,我觉得言词辩论还是很有用的,而且非常重要。半小时时间虽短,但其实可以弄清很多问题,多到你难以想象。”
撰写判决欢乐吗
“(撰写判决的过程)没觉得有多欢乐。我常对人说,我其实并不喜欢写作。我只喜欢大功告成的感觉。
“如果文笔不好,最好别在上诉法院当法官。写作对我来说,是个异常艰难的过程。我会一遍又一遍地修订,身心焦虑,疲惫不堪。在将意见定稿提交给所有人传阅之前,助理会问我,‘下午我们就把定稿发出去。您还想最后看一遍吗?’我每次都会说,‘好的,再让我读最后一遍。’
“我可以向你保证,无论什么时候重读一遍,我总能找到需要修改的地方,改上一两笔。到最后,他们只能从我手里把稿子抢走,才能送印。我不是一个敷衍了事的作者。写作这件事,值得你殚精竭虑,全心投入。”
律师更应该干什么
“已故首席大法官伯格总抱怨律师水平不够。我的观点却恰恰与他相反。看到这么多脑子好使的年轻人集中在这个行当,我内心其实挺失望的。例如,某个小地方来的公设律师真是才华横溢,可她为什么不去发明汽车,或者为这个社会做一些更有益、更有贡献的事情,跑来当律师干什么呢?
“法律人毕竟不能为社会创造任何新东西。他们只能为别人提供帮助,让别人能在更自由的环境下,更加有效地创造新事物。这固然重要,但是,法律行业本身并不创造产值,只有辅助作用。我的担心是,太多聪明能干的年轻人投身法律业,导致其他行业人才流失。这些到最高法院出庭的律师们,多数人一生就来这么一次,他们当中除了极少数是庸才,大都非常杰出。我倒没什么可抱怨的,或许唯一想抱怨的,就是这个行业实在浪费了太多聪明才智。
“或者我们换个说法?现在的律所都会投入巨资,网罗最优秀的年轻律师。法律的确是门复杂的学问,需要脑子足够聪明的人去适用。但我们似乎不该花这么多钱进行智力投资,虽然这样做的结果是,我们的律师业精英云集,整体素质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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