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记者 朱坚 本报讯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针对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突出问题,提出了多方面而又切实具体的改善办法。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农村人口大量外出务工,很多孩子也跟着父母到城里上学,乡村小学学生越来越少,甚至出现“空巢化”现象,同时优秀老师在乡村学校也变得日渐稀缺。 淳安县鸠坑乡完全小学王校长说,学校从15年前400多学生到现在全校一到六年级只有40多人。学生少了,教育经费也相应少了,老师招不到、留不住,现在坚守的老师,多数都要身兼几门课,同时,还有不同年级学生一起教的情况,教育质量很难保证。 新出台的“实施办法”目的就是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实施办法”全面细致,包括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研究制订提高乡村教师教龄津贴标准政策,提高乡村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逐步建立乡村特困教师救助制度等。比如关于“支教”,“实施办法”明确规定“鼓励支持特级教师、高级职称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对到乡村学校支教1学年及以上的退休或已完成交流任务的特级教师、高级职称教师,各地可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的工作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