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写26页申诉材料 身陷囹圄的刘大蔚至今不解:自己2014年网购了24支仿真枪,货还没有收到,结局却是走私武器罪,并被判处无期徒刑。 这个即将20岁的年轻人在狱中手写了26页申诉材料,他的父母也从老家四川省大竹县搬到福建省宁德市,一边打工,一边每月到法院反映情况。 申诉代理律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认为,刘大蔚没有走私武器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涉案枪形物可能不是刘大蔚购买的,案件量刑过重,而作为定罪的关键证据,鉴定意见也存在一些问题。 2015年4月,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当年8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按照判决,刘大蔚是2013年8月通过QQ与台湾卖家“BH”联系上,次年7月初,刘大蔚在“BH”提供的“××武器空间”里选了24支枪形物。7月16日,刘大蔚通过负责代拍的淘宝网店,用支付宝付了30540元。这批货被海关缉私分局查获,被鉴定有20支系真枪。根据司法解释,走私非军用枪支十支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可判处无期徒刑。 关于买24支仿真枪的理由,刘大蔚从第一次受讯问起就多次回答:“我喜欢仿真枪,想摆在家里当装饰,看起来威风。” 刘大蔚不是第一个遇到“‘仿真枪’变真枪”事情的人。近年来,媒体多次报道一些人持有或销售他们认为的仿真枪、玩具枪,结果被公安机关鉴定为真枪,涉嫌罪名包括非法买卖枪支罪、走私武器罪等。 (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