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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里规划大计,教师更应深明大义”
天津多位教师因不配合拆迁被强制停课
2010-02-21

  要么配合拆迁,要么就下岗停课,面对这种两难选择,小学教师张熙玲显得有些孤立无援。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坚守多久。

  

  只剩下一个“顽固分子”

  张熙玲是天津市宁河县东棘坨镇史庄中心小学的教师。去年10月,她在县城里的房子被列入拆迁范围。由于认为补偿标准对自己不利,张熙玲一直不同意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但没想到,她的工作竟因此受到了影响。

  据张熙玲讲,2009年11月9日上午,东棘坨镇总校长郑恩东来到她的办公室,宣布刚刚接到的教育局通知,“从现在开始,对张熙玲老师实行停课处理,学校的一切事情由校长安排”。

  张熙玲在学校担任三年级和六年级两个班的英语教学,被停课后,学生们被安排自习或改上其他课。有家长不满,给张熙玲打电话,问她为什么不去上课,张熙玲无言以对。

  同时被停课的还有另外几位“不配合拆迁”的老师。2009年11月16日,在学生和家长的坚持下,学校终于让张熙玲等几名老师恢复上课。但很快,她们又面临另一种威胁:不同意拆迁,就调到偏远山区。

  禁不住接二连三的各种压力,其他几名老师于前几天终于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只剩下张熙玲一个“顽固分子”。

  而签字的老师很快得到消息:调令取消了。

  

  政府:“谁家的孩子谁抱走”

  宁河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刘广宝在否认有停课一事的同时表示,确实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给本单位的拆迁户们做过工作,主要是政策解释和利害分析。

  “这是县里制定的发展规划,作为教师更应该深明大义,带头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他说。

  据了解,为使拆迁工作进展顺利,县里采用了“谁家的孩子谁抱走”的工作方式——拆迁户们被分属到各单位“负责”。一份“任务表”显示,拆迁户及其家庭成员按照其工作单位划定“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比如张熙玲,所属部门是教育局,责任人是于志怀(注:宁河县教育局局长)……夫妻双方都在公职机关工作的拆迁户,往往受不了这样的“两头夹攻”,被迫早早签订了拆迁协议。

  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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