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了将近15个月的国美前董事局主席黄光裕,将要在1个月后走上法庭。与此同时,如果黄光裕案件被定性为单位行贿罪,也就意味着之前传闻的16年刑期将被减轻。 两项罪名基本证据确凿 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一拖再拖的黄光裕案,在春节这个意想不到的时候提起公诉。 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黄光裕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消息人士透露,这其中单位行贿罪和内幕交易罪两项罪名基本证据确凿,而涉嫌非法经营罪是否证据确凿尚不得而知。 相关法院负责人透露,按照正常程序,法院正式受理后将在一个月内开庭审理,一般来说3个月左右最后判决,但鉴于案件的复杂性,最后判决最长可能拖至一年。 行贿罪成关注焦点 之前一直未定性的黄光裕被控罪名中,最受关注的就是行贿罪。黄光裕被抓后,政界一干人等纷纷落马,据爆出的消息称几乎都是因为黄光裕“行贿”。 2009年年初,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相怀珠被调查;4月,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因涉嫌经济问题被查;6月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宗衡涉嫌严重违纪被查;10月中旬,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一处处长孙海亭被中央纪委带走,协助调查黄光裕一案…… 行贿罪如果是个人行为,按照我国刑法,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而此次提起公诉的罪名被称为单位行贿罪,则意味着国美作为主体,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目前,黄光裕夫妇仍持有国美电器股份公司34%股权,罪行被定为单位行贿罪,也就意味着黄光裕部分罪行被减轻,而黄光裕或将免予被没收财产,其34%股权有望保住。 据华夏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