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开车时低头看了一眼手机,顾某将路边散步的一名女子撞倒,致后者抢救无效死亡。顾某称,“我想就看一下手机不至于,谁知出大事了……”4月13日,上海崇明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庭结合顾某已赔付130万元,认定顾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刑10个月,缓刑1年。该案也是“3·25”新道交条例实施后,上海法院审理的首起因驾驶者浏览电子设备造成交通事故,并追究交通肇事刑事责任的案件。 @岁月穿过时间细缝:开车别玩手机,走路别玩手机,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老城已无年少:开车看手机出交通事故被宣判,是个好的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