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国人民银行发文称,已会同银监会发布《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细化了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各项条件。这意味着,国际品牌将和中国银联在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短兵相接”,有助于培育银行卡产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升我国银行卡清算服务水平。 早在2015年4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22号文),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外资银行卡组织等申请成为人民币清算机构。在此之前,中国的银行卡清算市场一直由银联垄断。据悉,在22号文下发之后,包括万事达卡、VISA在内的国际卡组织均表示出浓厚的兴趣,并在做相应的准备。但是,由于相关的配套细则迟迟未出,让准备工作一度陷入停顿。“没有细则我们都不知道如何申请、向谁申请。”一位国际卡组织人士称。 现在,《办法》明确符合条件的内外资企业均可申请成为银行卡清算机构,并在机构设立条件、办理程序、业务管理等方面对外资和内资银行卡清算机构作出相同规定。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准入分为筹备和开业两个阶段。申请人应根据《办法》要求,在各阶段向央行分别提出筹备申请或开业申请,央行自受理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按照上述时间表,首批获得筹备资质的卡组织有望在3个月内落地。 与此前的22号文相比,《办法》新增了“银行卡清算业务基础设施应使用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认可的商用密码产品,且其核心业务系统不得外包。”以及“信息安全保障机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支付网络信息安全标准、入网安全管理机制、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机制、核心业务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和测评报告、独立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等。”等涉及安全标准的规定。城报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