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表决通过。除婚假、产假天数不变、新增15天陪产假外,对于再婚夫妻,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婚前有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